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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注:鉴于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规定,已对上年同期的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以保持列报口径的可比性。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重大变动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回购进展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85,820股,占 公 司 当 前 总 股 本 的0.2956%, 最 高 成 交 价 为21.54元/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16.15元/股 , 成 交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34,175,291.20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编号:2025-066)。 (二)股本变动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4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以2025年7月7日为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总股本为480,012,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440,900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基数为479,571,100股,共派发现金红利239,785,550.00元,送红股191,828,440股。 按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折算后,每10股派现金4.995407元,每10股送红股3.996325股,保留6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实施上述分配后,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公司已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披露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送股后,公司总股本由480,012,000股变动至671,840,440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