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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三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1 三友科技 证券代码:920475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建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吴用、股东李彩球:两者系夫妻关系;股东吴用、股东李彩球、股东吴俊义:吴俊义系吴用、李彩球夫妇之子;股东吴俊义、股东李文辉:两者系夫妻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单位:股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吴用,股东吴俊义:两者系父子关系;股东吴俊义,股东李文辉:两者系夫妻关系。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有效期为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用、李彩球和吴俊义夫妇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与综合授信期限一致。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审议批准新的额度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2)。截止报告期末,上述关联担保余额为83,448,421.31元,未超出审议额度。 (二)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鉴于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公司经审慎评估后认为,预期经营情况与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设定存在偏差、激励计划设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预计将较难达成,公司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股份回购事项 鉴于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5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35,200股。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次回购注销数量为1,835,200股,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8%,回购注销价格为3.57元/股,回购注销资金金额为6,551,664.0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2,895,200元减少至101,060,000元,总股本由102,895,200股减少至101,060,000股。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835,2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四)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