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5-068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39.88%,主要系本期回款中票据部分占比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下降100.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63.48%,主要系报告期末非6+9及其他上市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年初下降37.78%,主要系本期抛售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所致; 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52.76%,主要系本期公司濮阳天业风电场、京山风电场以及阳江海工基地、德国海工基地投入增加所致; 6、使用权资产较年初下降66.59%,主要系融资租赁还款结束,使用权资产转回固定资产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16.33%,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82.20%,主要系本期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9、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51.19%,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2.07%,主要系本报告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1、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31.1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持有的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12、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较上年同期增加5272.5%,主要系根据预期信用减值模型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3、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69.95%,主要系本报告期税前利润减少所致; 14、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4.0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销售与购买商品的净现金流入票据占比增加所致; 15、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增加33.2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电站建设、海工基地、海外投资增加所致; 16、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9.67%,主要系本报告期电站建设投入增加,公司净借款流入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天顺(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珠海风塔”)经营期限于2020年11月05日期满,受珠海风塔小股东业绩承诺的影响,双方未就经营期限延期达成一致,导致该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后未能正常展期,公司已开展自主清算工作,目前处于资产处置阶段。珠海风塔产能、营收及利润较少,清算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11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2022年9月24日《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所涉诉讼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079)等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