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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聚力文化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担保损失冲回。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37.27%,主要系孙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7700万元,主要系孙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3、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41.05%,主要系公司按惯例于年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催收清理,年初对信用良好的客户继续给予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所致。4、应收款项融资:期末较期初减少71.98%,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背书支付应付款项所致。5、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74.24%,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及展览款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33.46%,主要系未抵扣增值税减少所致。7、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210.24%,主要系孙公司在建项目增加所致。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94.28%,主要原因系预付固定资产款项增加所致。9、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45.48%,主要系产品已交付客户所致。10、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8.49%,主要系支付石嘴山银行执行款所致。11、预计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91.84%,主要系支付中小股民索赔款所致。12、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较期初增加67.22%,主要系广西帝龙公司少数股东缴纳出资款及新设立的控股孙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致。13、财务费用:2025年1月至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66.38%,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导致存款利息减少所致。14、信用减值损失:2025年1月至9月较上年同期下降75.99%,主要系公司与石嘴山银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冲回信用减值损失所致。15、资产减值损失:该变动系上年同期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未发生资产减值损失所致。16、资产处置收益:系基数较小,导致同比波动比例较大。17、营业外收入:2025年1月至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242.97%,主要系本期无法支付款项确认收入所致。18、营业外支出:2025年1月至9月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较大主要系上年同期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冲回腾讯案诉讼赔偿损失的金额较大所致。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1月至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108.53%,主要原因系支付的到期材料款金额减少所致。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1月至9月较上年同期减少48.67%,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支付腾讯案执行款所致。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1月至9月较上年同期减少178.69%,主要原因系少数股东缴纳出资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为苏州齐思妙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执行有关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7月24日与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详细情况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及本报告其他部分相关内容。截至目前该执行和解协议在正常履行中。 2、公司前期披露了冯志芳起诉公司、余海峰、姜飞雄、禹碧琼、薄彬及胡皓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前期公司已委托调解机构代表公司与有索赔意向的投资者或其代理律师进行沟通、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2024年10月29日、2025年4月16日、2025年8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032、2025-006)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该事项目前进展情况与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情况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