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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加加: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8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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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加加:2025年三季度报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9,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6,4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前两大股东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较为接近,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故截至目前,无任何单一股东能控制公司股东大会,无任何单一股东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9月16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完成第五届董事会2位非独立董事、1位独立董事的补选。补选后本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董事会推荐的周建文先生、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的谢子敬先生、姚迪先生;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人,姚禄仕先生、迟家方先生均为公司董事会推荐。故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选任的股东,无任何单一股东能控制公司董事会。 基于前述情况,2025年9月16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卓越投资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杨振先生、肖赛平女士及杨子江先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截至目前未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委托关联方加工形成损失事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宁夏)”)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玉蜜”)代加工味精,因其生产出的味精未达到《味精代工合同》约定的产量标准,导致公司原辅材料超标耗用,形成委托加工损失。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相关责任方杨振先生于2024年5月20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赔偿款支付计划的说明》。2024年12月3日公司收到杨振先生出具的《说明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损失赔偿款还款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支付的上述损失赔偿款及相关利息。公司委托加工损失赔偿款收回存在风险。 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方筹措资金尽快偿还赔偿款,但该损失赔偿款后续能否收回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必要时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委托加工存货被拍卖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库存资产被公司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公司”)管理人多次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被 拍 卖 的 资 产 中 涉 及 公 司 委 托 加 工 的 部 分 资 产 的 进 展 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 :2025-002/007/009/017/018/020/022/024/052/054/055/056/057/058/059/060/061/063/070/075/076/077/079/080/081)。 截至本报告提交日,公司就相关标的物的产权归属等相关问题正跟三家公司管理人进一步沟通,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合兴基金投资进展 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兴基金”)入伙天津君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正投资”),君正投资持有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东鹏饮料”)。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东鹏饮料项目投资本金共计19,309,238.62元,投资收益共计259,997,516.99元。 (五)公司原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进展情况 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卓越投资转发的宁乡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湘0182破申6号〕,宁乡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对卓越投资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025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转发的宁乡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湘0182破3号〕,获悉宁乡市人民法院已指定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025年9月29日,公司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到《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破产清算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暨公司原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审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卓越投资破产清算事项是否会影响其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将视后续的破产方案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目前暂未可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