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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本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56.87%,主要系本期H股发行及销售回款增加所致;(2)本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157.71%,主要系本期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增加所致;(3)本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3.28%,主要系本期包装业务营业收入增加所致;(4)本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551.03%,主要系本期支付包装业务境外项目预付款增加所致;(5)本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65.33%,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往来款增加所致;(6)本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71.37%,主要系本期中介机构费用冲减H股发行溢价所致;(7)本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59.92%,主要系本期包装业务待安装设备增加所致;(8)本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28.28%,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及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增加所致;(9)本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22.06%,主要系本期保证借款及信用借款增加所致;(10)本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50.53%,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结算所致;(11)本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161.49%,主要系本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12)本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57.70%,主要系本期计提中期应付股利及冲减股份支付回购义务影响所致;(13)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130.33%,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14)本期末股本较期初增加17.06%,主要系本期H股发行增加股本所致;(15)本期末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128.44%,主要系本期H股发行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所致;(16)本期末库存股较期初增加19.87%,主要系本期回购股份及冲减股份支付回购义务影响所致;(17)本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648.97%,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损益增加所致。 2、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9.29%,主要系本期跨境电商业务及包装业务营业收入增加所致;(2)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1.06%,主要系本期跨境电商业务及包装业务营业收入增加对应的营业成本增加所致;(3)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2.26%,主要系本期跨境电商业务收入增加对应广告费支出增加所致;(4)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47.87%,主要系本期外汇汇率波动引起汇兑损失增加所致;(5)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9.62%,主要系本期跨境电商业务及包装业务营业收入增加所带来的利润总额增加所致;(6)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5.21%,主要系本期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计提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7)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60.11%,主要系本期跨境电商业务及包装业务营业收入增加所带来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7.27%,主要系本期跨境电商业务及包装业务营业收入增加导致销售收款增加所致;(2)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60.3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增值税进项留抵退税减少所致;(3)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3.14%,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保证金及往来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4)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0.05%,主要系本期跨境电商业务及包装业务支付商品采购款增加所致;(5)本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1.53%,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往来款及跨境电商业务支付的广告费增加所致; (6)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92%,主要系本期跨境电商业务及包装业务营业收入增加导致销售收款增加,本期支付商品采购款增加,本期支付给员工的绩效工资较去年同期增加,本期支付的往来款及跨境电商业务支付的广告费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7)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1.72%,主要系本期累计收回到期银行理财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2924.50%,主要系本期发行H股并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10)本期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3.15%,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累计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1)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2.90%,主要系本期向股东分配利润减少所致; (12)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52.05%,主要系本期收到H股募集资金,本期银行借款累计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本期银行借款累计还款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本期向股东分配利润减少,本期回购股份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13)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29.60%,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14)本期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4.05%,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收到H股募集资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40762名,其中A股股东为40759名,H股股东为3名,HKSCCNOMINEESLIMITED所持股份系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2.截至2025年9月30日,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076,400股,持股比例为2.24%。根据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规模、发行对象等事项进行审议。 2024年2月6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申请,于2024年3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发行相关备案申请材料,并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 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2025年4月30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67,91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吉宏股份”,英文简称为“JIHONGCO”,股份代号为“2603”,上市首日股票同步调入沪港通及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标的证券名单。 2、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加强公司优秀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于2024年11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8.2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规定,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12月17日起,本次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8.2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8.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除权除息日2025年5月22日起,本次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8.0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7.8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4,050,700股,占公司目前A股总股本384,769,288股的1.0528%,最高成交价为15.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1,120,182.3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3、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目前总股本384,769,28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6,559,900股后的378,209,3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9,757,083.31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配事项已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完毕。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