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长方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要求,调整了公司组织机构及监事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废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监事会相关制度及规定,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与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等相关公告。 2、因公司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并查封了公司名下的坪山工业园,保全金额为509.2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小额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公司对报告期末的资产冻结、查封情况进行了梳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名下物业(含坪山工业园)均不存在被查封情形,公司累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量为1个,冻结金额为509.26万元,该银行账户不是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账户及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尽快处理账户解冻事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