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98 证券简称:*ST长方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重大诉讼相关事项 公司与李迪初、聂国春、肖业芳、刘焰军、聂国光、樊孟珍、刘健民、黄慧仪、毛娟、邹冬强、李光、李映红、金亮奇、陈红、张富裕、李伟伟、张平、郭广群、谢天友、彭长水、张哲、孙志豪、聂卫、聂向红、李细初、彭立新、陶正佳、廖聪奇、严治国(共29名自然人,以下简称“出让方”)因收购出让方持有的原深圳市康铭盛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股权存在诉讼纠纷,由于出让方业绩承诺期康铭盛未能完成《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业绩,故出让方应向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因公司与出让方就业绩补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未有进展。 2、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进展相关事项 公司已依法依规更换了以李迪初为首的康铭盛原管理团队,完成了康铭盛及其子公司相应公章及营业执照的变更,康铭盛新任管理团队已于2022年8月15日全面进入康铭盛及其子公司办公场所开展工作,并在财务、人事、运营等方面对其实施有效管控。调查委员会工作组对康铭盛存货及呆滞品全面盘点清查,并向康铭盛多家客户函证应收账款、销售返利结算及第三方回款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30日、2022年8月30日及2022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2022-098及2022-107)。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为加强对信息系统、存货、销售等方面的管理,修订并下发了修订后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进展相关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谷”)等方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银行”)存在借款合同纠纷,江西银行向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南昌光谷名下所持有的公司39,812,7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5.04%)以清偿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 公司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获悉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9日10时至2022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