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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说明: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0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可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5号),公司向21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1,893,3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8,799,96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66,221.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393,133,743.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16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5年9月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112号)。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0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54,949,301股增加至596,842,634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