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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8财报-
骏鼎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对外投资事项 (一)对境外子公司追加投资 2025年7月,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捷卡富(墨西哥)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事项。公司及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骏鼎达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鼎达国际”)拟向捷卡富(墨西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卡富”)增加投资400万美元。本次增加投资完成后,公司向捷卡富的总投资金额将达1,000万美元,捷卡富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0.00墨西哥比索增加至18,792,000.00墨西哥比索。 本次追加投资系为满足捷卡富日常运营、市场拓展需求,契合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方向,对推动公司国际化业务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境外子公司设立筹划 2025年9月,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捷卡富(越南)有限公司”的事项,公 司拟通过骏鼎达国际在越南设立子公司(暂定名:捷卡富(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越南子公司尚处于注册登记筹备阶段,尚未完成当地主管部门的注册登记手续;最终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等信息,将以越南当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本次筹划设立越南子公司,是公司基于东南亚地区市场发展潜力与产业机遇的战略性布局,符合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可以提升公司在全球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二、公司重大节点庆典活动 (一)东莞项目厂房封顶 2025年8月,由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骏鼎达功能性保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举行厂房封顶仪式,本次封顶标志着该项目建设进入收尾阶段,为后续厂房装修、设备安装与调试等坚实基础,根据项目规划,该厂房预计将于2026年年中投用。 (二)山东子公司开业 2025年9月,山东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骏鼎达”)举行开业仪式,正式投入运营。山东骏鼎达将聚焦华北区域及周边市场的业务拓展。 本次山东骏鼎达开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国内区域业务网络,提升区域市场响应速度,对推动公司国内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工商变更及备案事项 (一)母公司工商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完成三会结构调整,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同时对《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2025年9月,公司完成前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及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前述事项完成后可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二)分公司工商变更 1、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分公司”) 近期完成两项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已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2025年8月,完成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变更后经营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中路38号的2号厂房第二层半层、第三层、第四层半层(原经营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中路38号的2号厂房第三层、第四层半层),并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 2025年8月,完成市场主体类型(企业类型)变更,由“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并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 2、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分公司”) 2025年9月,武汉分公司完成市场主体类型(企业类型)变更,由“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并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 上述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市场主体类型(企业类型)变更,系符合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