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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对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告知函》,久远集团目前持有公司26.29%股权,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久远集团的股东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正在筹划久远集团股权变动的相关事宜,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但该事项还涉及国资审批等相关流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 于2017年3月21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2023年7月5日,公司再次收到控股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股权改革的《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025年5月19日,公司第三次收到控股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股权改革的《告知函》,久远集团的股东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决定,调整久远集团股权改革方案,调整后的股权改革方案不会导致久远集团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