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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 本报告期经营情况说明 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1 亿元,同比增长 17.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66 亿元,同比增长 19.88%。 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94 亿元,同比增长 20.20%,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79 亿元,同比增长 22.54%。 主要归因于电力设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5.35 亿元,同比增长 16.51%,其中海外用户(直接出口+间接出口)实现收入 4.86 亿,同比增长 45.43%,国内用户实现收入 10.49 亿,同比增长 6.7%。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60 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3 月 1 日、2025 年 3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号)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号)。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4.60 元/股调整为 24.38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9 日(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号)。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号)。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4.38 元/股调整为 24.18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号)。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820,80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421%,最高成交价为 17.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7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20,724,415.5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2、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首次授予部分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完成非交易过户,首次授予股份数为1,357.46 万股公司股票,预留部分股份尚未完成授予及授予登记。公司报告期内因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期确认激励成本 1,522.05 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 2025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