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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分析 2、利润表科目变动分析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6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截至本定期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2)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896,225,431股(扣除已回购股份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197,169,594.8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2024年11月,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收到甘肃矿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件,因杭州荷修贸易有限公司未按期归还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汇支行2亿元借款 及利息,受让上述债权的兰州三维汇成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包括长征电气在内的多名担保方被要求对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277,289,224.57元(借款本金及暂计至2024年9月12日的利息、逾期罚息)承担连带责任。该事项发生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收购长征电气之前,长征电气原股东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控股”)未如实向公司披露相关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已被法院受理,并于2025年4月8日首次开庭,但尚未有实质进展。鉴于长征电气目前存在的诉讼事项较为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财务数据造成不确定性影响,为规避潜在法律风险、优化资产结构,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2025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拟出售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