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真实性的保证,以及财务信息负责人的声明。报告未经过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公司未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方面,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也未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部分,公司适用相关说明,但未提供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的详细数据。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未涉及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也未提及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部分,公司未披露相关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和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但未提供具体数据。此外,报告未涉及新会计准则调整相关项目情况,且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