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72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办理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06,491,000股增加至106,763,948股,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763,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9616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合计15,973,6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7月8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674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6,763,948股变更为106,747,204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18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8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525.70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