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公告编号:2025-072 证券简称:盈方微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等待期于2025年10月15日届满,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7名,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31.50万份。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所确定的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6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相关股票期权注销和行权事宜已经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续的办理,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绍兴芯元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芯元微”)增资人民币400万元。绍兴芯元微已就本次增资事宜向相关工商登记机构办理完毕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绍兴芯元微的注册资本已由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万元。 3、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与粤港澳城市投资发展(广州)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华趣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5%。2025年9月28日,上海华趣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