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因研发设备尚未能调试且存在设备更新迭代以及客户对产品工艺的要求不断变化等情况,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年产反光材料2,400万平方米、反光服饰300万件及生产研发中心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9月延期调整为2026年9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因内部工作调整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黄紫云先生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黄紫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三、2025年中期分红 2025年9月11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0,078,9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上述现金股利已于2025年9月23日完成派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四、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持有公司1,997,6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7%)的特定股东牛江先生,计划在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五、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以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章程》以及制度文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