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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4财报-
明阳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明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军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除上述之外,公司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明阳科技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66)、《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63)等公告。 2、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