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93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利润表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722,532.63元,增幅为148.27%,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101,234.47元,增幅为42.48%,报告期筹资活动支出主要系报告期增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192.87万元,上年同期筹资活动支出主要系回购公司股票支出6,590.26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7月22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授予293.02万份股票期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 , 公 司 于2025年8月15日 完 成 了 本 激 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登 记 工 作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CNAS扩项资质认定。认可检测能力范围进一步覆盖到复合材料、环境试验、几何检测、电磁特性试验、无损检测、热学检测、涂料能力。同时,超材料检测中心还获得了CNAS实验室所认可的计量检测能力,包括力学和热学两大类检测对象共计12项校准规程或规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测试中心通过国家CNAS扩项资质认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101,735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与另四家客户签订了合计26,045.38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光启尖端近期累计与五家客户签订了合计127,780.38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相关产品将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交付。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