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公告编号:2023-054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以前期间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482,736.61元,减幅为650.98%,主要原因有:①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引起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主要系超材料业务销售规模增长,以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和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符合条件的主体执行了税费延缓缴纳,延缓缴纳的税款于报告期内完成扣缴;②收到的政府补助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9,475,070.70元,增幅为1335.47%,主要系上年同期购买理财产品并赎回2021年度理财产品,以及本报告期收到龙生科技股权转让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若鹏先生控制的企业光启科学有限公司签署带先决条件的《总采购协议》,本协议属于框架性质的日常采购协议,三年合计总金额不超过2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签署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2、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龙生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63,709.61万元转让给俞龙生、俞旻贝。报告期内,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款人民币63,709.61万元已全部到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2023-05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刘若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洋洋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洋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1)执行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合并年初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2)执行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母公司年初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