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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魏雅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水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水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冬云、魏雅琴担任公司董事,其所持股份计入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未在“董事、高管”中重复计算。 2、公司核心员工其所持股份计入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中,未在“核心员工”中重复计算。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魏冬云和魏雅琴为父女关系; 2、唐吉晃和唐昌林为父子关系; 3、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1.82%的出资额;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湖南红土瑞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的出资额;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同一公募基金旗下的不同产品。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对外担保事项 1、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信新材料科技(长沙)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2、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信新材料科技(长沙)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 3、贷款合同签署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实际开始提款日期为2025年1月13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其担保总额合计为89,990,028.79元。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元 2、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魏冬云、魏雅琴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交易金额为20,000万元; 3、贷款合同签署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实际开始提款日期为2025年1月13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其担保总额合计为89,990,028.79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