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注册及装机情况
截至2025年1月,宁夏电网新能源总装机容量4133.20万千瓦,占比57.84%,独立储能并网容量471.89万千瓦/944.12万千瓦时,注册独立储能电站32家。独立储能可通过技术改造转为独立经营主体参与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注册后具有发电(放电)和用户(充电)双重身份,初期不参与零售市场。
储能参与市场的三个阶段
- 现阶段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独立储能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补偿价格为0.6元/千瓦时(调试期为0.48元/千瓦时)。储能电站下网电量执行火电基准电价,上网电量对应的下网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等费用,损耗电量为负时按“0”结算。
- 现货连续运行前(中长期市场+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电能量市场,同步享受调峰辅助服务收益。中长期电能量合同交易价格按西北能源监管局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件为准。
- 现货连续运行后(现货市场+调频市场+容量补偿):独立储能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及调频辅助服务交易,调峰市场不再运行。后续将建立储能容量补偿机制,支持产业健康发展。
2025年中长期交易方案
总体原则
深化分时段连续运营,促进新能源高效消纳,做好现货市场试运行衔接。
市场准入
- 公用发电企业、自备电厂、银东、灵绍、中衡直流沙戈荒大基地光伏项目等可参与交易。
- 10kV以下工商业用户直接进入市场,市场化规模扩大。
- 新增工商业负荷可同步办理市场注册。
- 独立储能、虚拟电厂按相关政策参与市场。
时段划分
24小时划分为峰(7:00-9:00,17:00-23:00)、平(0:00-7:00,23:00-0:00)、谷(9:00-17:00)三类。
电力直接交易组织
- 年度交易:用户与新能源双边协商和集中竞价,用户与火电集中竞价。
- 月度/旬交易: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合同交易:包括合同回购、合同置换、合同转让。
- 日融合交易:多轮次集中竞价,申报次数减少至4次。
交易限额
- 用户分时交易总限额=2024年该时段最大用电量×1.1×当月日历天数。
- 新能源分时交易总限额=装机容量×当月日历天数。
- 火电分时交易总限额=装机容量×当月日历天数。
储能交易原则
- 储能以发电(放电)和用户(充电)双重身份参与,初期不参与零售市场。
- 同一交易周期、交易标的,储能仅可作为购电方或售电方参与。
- 储能以额定装机容量作为参与边界条件,单笔交易中的购电量不超过最大充电能力,售电量不超过最大可放电能力。
- 发、用两侧主体暂不执行交易电量70%比例要求。
结算原则
- 照付不议、偏差结算,发、用两侧解耦结算。
- 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方式。
偏差结算价格
- 月度合同总量占当月实际上网/用电量比例≥70%,偏差电量按日融合交易加权价结算。
- 月度合同总量占当月实际上网/用电量比例<70%,或市场中对应时段日融合交易出清价时,正偏差电量按基准价倍数结算,负偏差电量按年度、月度区内电力直接交易均价结算。
结算算例
- 储能放电(发电身份):超发电量按交易合同加权价结算。
- 储能充电(用户身份):少用电量按充电合同加权价结算。
交易平台及服务
- 交易平台地址:https://pmos.nx.sgcc.com.cn:10443,http://61.133.196.40:10443。
- 微信公众号:宁夏电力交易中心,nxdliyzx。
- 交易服务大厅:0951-4912469/6469。
- 市场注册管理:0951-4916253/6225。
- 交易规则咨询:0951-4918283/5770。
- 交易电费结算:0951-4918281/5703。
- 平台技术支持:0951-5986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