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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润盛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二、公司负责人孙学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新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新民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录 第一节公司概况....................................................................................................................5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6第三节重大事件..................................................................................................................13第四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6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18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20附件Ⅰ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77附件Ⅱ融资情况......................................................................................................................77 释义 第一节公司概况 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1、公司的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压装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防火板、医疗板和抗倍特板等人造板材。 2、公司的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由采购管理部负责,采购人员根据仓储物流部下发的物料采购申请,综合时间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采购计划,进行供应商询价、议价、比价后确定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跟踪整个物流过程,确保物料及时到达工厂,支持生产业务的正常运营。原材料到达公司后,由仓储和质检共同验收,对采购数量、质量、规格等验收无误后入库。 3、公司的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人员通过直接上门拜访、客户介绍、参加行业展会、收集行业公开资料等途径获取国内外潜在客户信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进行产品推广和完善,向客户推销公司产品。 公司以直销为主,贸易商销售为辅。贸易商销售模式主要针对公司直销团队尚未覆盖的客户群体,是对直销模式所未覆盖的客户群体的有效扩充,符合行业的经营特点。公司寻找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销售实力较强的境内外贸易商开展合作,由其协助公司开拓市场,销售公司产品。 4、公司的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为主的订单式生产和库存式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生产制造部根据订单合同、历史销售数据、库存情况和交货时间制定不同的生产计划,并根据客户需求,动态调整生产计划。在生产过程中,公司质量管理部对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等按照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规程进行检测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检验合格后,交仓库办理产品入库。为开拓境内外市场、保证及时供货,公司会结合市场销售情况,进行合理备货。 最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者根据客户发货指令进行发货。产品交付后售后人员负责跟踪客户使用信息,获得客户反馈,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5、公司的研发模式 公司设置了技术研发部负责研发工作,主要阶段主要包括立项阶段、设计开发阶段、试制阶段和披露生产阶段。 主要研发流程为:通过公司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潜在需求展开调研,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兼顾用户和市场的基础上对项目研发进行可行性分析,从而确定研发项目的技术目标、人员投入、费用计划和开发周期,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正式立项并下达设计开发任务。公司技术研发部根据立项内容,编制设计开发计划,确定设计开发输入,设计开发阶段进行阶段性效果对比,设计开发输出并评审输出满足输入要求,最后制作样品并进行内部实验验证,产品经过技术鉴定并经顾客试用后,方可进入小批量生产环节。生产部通过小批量生产,最终配方定型。 (二)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财务状况分析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增加是因为去年同期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而今年还未实施分红。2、固定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及在建工程较同期减少,是因为本期一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增固定资产。3、应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是因为在建工程完工结算。4、合同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是应为本期预收货款增加。 (二)营业情况与现金流量分析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四、投资状况分析 (一)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三)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五、企业社会责任□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二、重大事件详情 (一)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关联方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购销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第四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孙晓娜与孙晓义为姐弟关系,孙小耕与孙青为兄妹关系,孙学新为孙晓娜、孙晓义父亲孙学民及孙小耕、孙青父亲孙学成的兄弟。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单位: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董事长孙学民与股东孙晓义和孙晓娜是父子关系,与股东孙学新是兄弟关系;副总经理孙志金与股东孙晓义和孙晓娜的母亲是姐弟关系。 (二)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二)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本期合并范围较上期新增1家单位,为2025年2月21日成立的江苏天润启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启云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天润启云公司尚未产生经济业务,故未编制合并报表。 (二)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江苏天润盛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天润盛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孙晓义、孙小耕、孙学新、孙青、孙晓娜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4,600.00万元,于2021年9月18日取得常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761543114P。 2021年9月23日,本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①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4,600.00万元增加至5,000.00万元,公司股份由4,600.00万股增加至5,000.00万股;②通过 新的公司章程。2021年12月,本次增资款已全部缴足,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 2024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发的编号为“股转系统函〔2024〕1270号《关于同意江苏天润盛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函》”,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3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股票代码:874507。 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卫星村 法定代表人:孙学民 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主要经营活动:复合强化地板,装饰板,铝塑复合板,防静电钢质地板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 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