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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特朗普宣称将对中国加征100%关税,如何看待中美关税战前景?

2025-10-13金晓雯浦银国际大***
宏观经济:特朗普宣称将对中国加征100%关税,如何看待中美关税战前景?

特朗普宣称将对中国加征100%关税,如何看待中美关税战前景? 金晓雯,PhD,CFA首席宏观分析师xiaowen_jin@spdbi.com(852) 2808 6437 2025年10月13日 10月1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自11月1日起将对中国加征100%的关税,并对全部关键软件实施出口管制。而在9月14-15日于西班牙马德里举行的中美第四次经贸会谈上,双方交流氛围仍算良好。10月9日中国宣布加强稀土相关物项出口管制,商务部发布了2025年第61号公告,对含有中国成分的部分境外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以及2025年第62号公告,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不过双方的冲突不仅仅在稀土出口问题上。在美国10月3日宣布从10月14日起对进入美国港口的中国船舶征收额外费用之后,中方亦决定从10月14日起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图表1)。 我们并不意外中美关税冲突在“休战”期间突然升级。早在我们8月发布的关税专题报告中,我们就提到尽管特朗普于7月31日更新各国和地区关税税率让关税政策不确定性大幅降低,但是潜在行业关税和中美关税谈判进展仍将是美国关税政策不确定性的重点所在。尽管前四轮经贸会谈大致进展顺利,我们一直认为中美中间的贸易关系是暗潮汹涌的(参见:9月中国月度宏观洞察)。早在9月,特朗普就曾企图联合欧盟,以中国和印度与俄罗斯的贸易往来为由,对中国和印度施加100%的关税,从而迫使普京回到和乌克兰的谈判桌上。中方亦宣布依《反垄断法》调查美国企业英伟达。而在10月10日,中方将高通纳入反垄断调查。 尽管关税冲突再起,我们依然认为中美关税在下半年大概率仍会维持现状。从中美关税“休战”以来双方谈判的情况来看,历次会议的成果更多的是局部或整体的利益交换。在首次会谈之后,双方同意互相取消报复性关税以及暂缓实施24%的“对等关税”。在第二次会谈后,美方取消对华芯片设计软件和乙烷出口许可证要求,中方将放开稀土的出口管制。第三次会谈双方同意延长关税暂缓期90天,而第四次会谈则主要聚焦在TikTok和敲定中美两国元首APEC峰会会晤上。而此次冲突升级的主要起因还是稀土出口管制的博弈,美国副总统万斯已经表明特朗普愿意和中国进行理性谈判。 中美全面关税战对双方来说均是有害的。对中方而言,若美国对中国出口商品加征100%关税长期实施,那么将基本阻隔中国对美出口。考虑到中国对美出口占中国2024年GDP约2%,我们认为今年美国加征关税对中国GDP的影响或在1.5-2.0个百分点(图表2)。但是美国经济同样无法对关税战免疫。若美国11月对华加征100%关税,或将今年美国关税政策对美国CPI的影响提高到1.8-3.6个百分点,远高于当前的1.1-2.1个百分点(图表3),尽管我们的模型似乎高估了现有影响。潜在通胀上行风险或延迟美联储的降息决议。 不过鉴于形势变化,我们略微调高中美再次爆发关税战概率到40%(此前为30%)。不可否认的是相对4月中旬美国将关税战矛头指向了全世界而导致了股债双杀的局面,当前美国的谈判条件已经有所改善,尤其是和大多数国家的关税纷争已经尘埃落定。因此,我们将中美关税税率在下半年维持现状的概率略微调低,从此前的70%调低至60%,并认为有40%的可能性关税战将阶段性再起。如果美国在11月1日正式将对中国产品加征的关税提高100%,那么我们认为大概率中国亦会同比例加征美国商品关税,且推出其他反制措施。从双方的经济体量以及现阶段的贸易联系来看,双方长期阻断正常贸易往来的可能性依然很低。重点关注本月底潜在的在韩国APEC峰会期间中国两国元首会谈。 风险提示:关税战继续升级且蔓延至其他领域;中国应对潜在关税战的对冲政策的推出和成效不及预期。 免责声明 本报告之收取者透过接受本报告(包括任何有关的附件),表示及保证其根据下述的条件下有权获得本报告,且同意受此中包含的限制条件所约束。任何没有遵循这些限制的情况可能构成法律之违反。 本报告是由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中第一类(证券交易)及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浦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统称“浦银国际证券”)利用集团信息及其他公开信息编制而成。所有资料均搜集自被认为是可靠的来源,但并不保证数据之准确性、可信性及完整性,亦不会因资料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报告中的资料来源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信息均来自本集团。本报告的内容涉及到保密数据,所以仅供阁下为其自身利益而使用。除了阁下以及受聘向阁下提供咨询意见的人士(其同意将本材料保密并受本免责声明中所述限制约束)之外,本报告分发给任何人均属未授权的行为。 任何人不得将本报告内任何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是为提供信息而准备的,不得被解释为是一项关于购买或者出售任何证券或相关金融工具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阁下不应将本报告内容解释为法律、税务、会计或投资事项的专业意见或为任何推荐,阁下应当就本报告所述的任何交易涉及的法律及相关事项咨询其自己的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的意见。本报告内的信息及意见乃于文件注明日期作出,日后可作修改而不另通知,亦不一定会更新以反映文件日期之后发生的进展。本报告并未包含公司可能要求的所有信息,阁下不应仅仅依据本报告中的信息而作出投资、撤资或其他财务方面的任何决策或行动。除关于历史数据的陈述外,本报告可能包含前瞻性的陈述,牵涉多种风险和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陈述可基于一些假设,受限于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 本报告之观点、推荐、建议和意见均不一定反映浦银国际证券的立场。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联属公司、关联公司(统称“浦银国际”)及/或其董事及/或雇员,可能持有在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公司之证券、并可能不时进行买卖。浦银国际或其任何董事及/或雇员对投资者因使用本报告或依赖其所载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可能损失,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浦银国际证券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地评估本报告内的资料,考虑其本身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需要,在参与有关报告中所述公司之证劵的交易前,委任其认为必须的法律、商业、财务、税务或其它方面的专业顾问。惟报告内所述的公司之证券未必能在所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或供所有类别的投资者买卖。对部分的司法管辖区或国家而言,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会抵触当地法律、法则、规定、或其它注册或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的任何人或实体分发或由其使用。 美国 浦银国际不是美国注册经纪商和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注册会员。浦银国际证券的分析师不具有美国金融监管局(FINRA)分析师的注册资格。因此,浦银国际证券不受美国就有关研究报告准备和分析师独立性规则的约束。 本报告仅提供给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则15a-6定义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个人。接收本报告之行为即表明同意接受协议不得将本报告分发或提供给任何其他人。接收本报告的美国收件人如想根据本报告中提供的信息进行任何买卖证券交易,都应仅通过美国注册的经纪交易商来进行交易。 英国 本报告并非由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经修订)(「FSMA」)第21条所界定之认可人士发布,而本报告亦未经其批准。因此,本报告不会向英国公众人士派发,亦不得向公众人士传递。本报告仅提供给合资格投资者(按照金融服务及市场法的涵义),即(i)按照2000年金融服务及市场法2005年(金融推广)命令(「命令」)第19(5)条定义在投资方面拥有专业经验之投资专业人士或(ii)属于命令第49(2)(a)至(d)条范围之高净值实体或(iii)其他可能合法与之沟通的人士(所有该等人士统称为「有关人士」)。不属于有关人士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遵照或倚赖本报告或其任何内容行事。 本报告的版权仅为浦银国际证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翻版、复制、刊登、发表或引用,浦银国际证券对任何第三方的该等行为保留追述权利,并且对第三方未经授权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权益披露 1)浦银国际并没有持有本报告所述公司逾1%的财务权益。2)浦银国际跟本报告所述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并没有任何投资银行业务的关系。3)浦银国际并没有跟本报告所述公司为其证券进行庄家活动。 评级定义 证券评级定义: “买入”:未来12个月,预期个股表现超过同期其所属的行业指数“持有”:未来12个月,预期个股表现与同期所属的行业指数持平“卖出”:未来12个月,预期个股表现逊于同期其所属的行业指数 行业评级定义(相对于MSCI中国指数): “超配”:未来12个月优于MSCI中国10%或以上“标配”:未来12个月优于/劣于MSCI中国少于10%“低配”:未来12个月劣于MSCI中国超过10% 分析师证明 本报告作者谨此声明:(i)本报告发表的所有观点均正确地反映作者有关任何及所有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的个人观点,并以独立方式撰写;(ii)其报酬没有任何部分曾经,是或将会直接或间接与本报告发表的特定建议或观点有关;(iii)该等作者没有获得与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相关且可能影响该等建议的内幕信息/非公开的价格敏感数据。 本报告作者进一步确定(i)他们或其各自的关联人士(定义见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没有在本报告发行日期之前的30个历日内曾买卖或交易过本报告所提述的股票,或在本报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内将买卖或交易本文所提述的股票;(ii)他们或其各自的关联人士并非本报告提述的任何公司的雇员;及(iii)他们或其各自的关联人士没有拥有本报告提述的证券的任何金融利益。 浦银国际证券机构销售团队 浦银国际证券财富管理团队 张帆vane_zhang@spdbi.com(852) 2808 6467 杨增希essie_yang@spdbi.com(852)2808 6469 浦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SPDB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Limited网站:www.spdbi.com地址:香港轩尼诗道1号浦发银行大厦3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