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关键数据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84号文)旨在规范PPP存量项目,提升运行质量效益。截至2023年2月,中国PPP总入库项目达1.4万个,总投资约20.9万亿元,其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项目规模占比最高。可行性缺口补助与政府付费项目占比达87%,涉及2024-2053年全国政府支出责任14.24万亿元。存量项目存在政策不明晰、政府欠款垫款频发、超概问题严重等问题。
政策要点分析
- 在建项目:84号文要求分类推进实施,分三类处置优先实施、接近完工和推进缓慢的项目,保障融资需求,金融机构不得无故停贷。在建项目原则上不得超概算,政府与社会资本方需及时足额缴纳资本金。
- 运营项目: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履约,将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解决拖欠费用问题。鼓励多方协商降低贷款利率与项目投资回报率,推动降本增效。加强项目运营监管,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并与政府付费挂钩。项目移交需符合标准,不符合需整改。
- 政策支持:允许地方政府运用一般债、专项债资金支持在建项目,专项债资金处理社会资本方垫付建设成本。专项债作为债务性资金有助于显性化隐性债务,但需明确操作细则,一般债支持非经营性项目,专项债支持准经营性项目。
研究结论
84号文作为顶层文件,为存量PPP项目规范管理提供指导,压实各方责任,解决在建项目融资难和运营项目回款困难等问题。引入地方债支持项目,推动隐性债务显性化,但政策落地面临地方财政实力差异和多方协商难题。政策将修复市场信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存量项目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