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概况
2025年1至8月,北交所受理115家企业的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上市委审议通过21家,证监会注册通过15家,上市12家,融资金额34.77亿元。截至2025年8月31日,累计受理708家企业的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累计上市277家,终止审核252家,在审企业173家,累计融资金额545.56亿元,发行市盈率中位数为17.77倍,平均数为20.18倍。再融资方面,截至2025年8月31日,北交所受理13家企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和3家企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证监会注册通过6家,6家已完成发行,累计融资金额14.68亿元,终止审核7家,在审企业3家。
二、问题解答
- 新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和战略配售安排需关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审慎评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必要性,战略投资者需具备良好声誉和资金实力,主承销商应加强对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和配售资格的核查。
- 《申报前咨询沟通指南》修订内容:明确了咨询沟通事项范围,包括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信息披露等重大问题;不属于咨询沟通事项的情形包括礼节性拜访、打听审核工作安排等;明确了咨询沟通材料申请模板。
- 发行上市与挂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衔接需关注:发行人在审期间拟披露审计报告、业绩预告、分红等情况需及时与审核机构沟通,依规进行重大事项报告。
- 中介机构在研发投入核算及研发活动内部控制核查方面存在典型问题:对研发人员认定、工时记录、薪酬核算、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核查不充分。
三、北交所上市委会议概况
2025年1至8月,北交所上市委共审议21家次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其中审议通过21家次,期间无暂缓审议或审议不通过情况。
四、监管速递
- 自律监管实施概况:2025年1至8月,针对17家申报项目中存在的信息披露违规、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采取公开谴责1次、出具警示函2次、口头警示12次、要求提交书面承诺10次;针对8家申报项目中存在的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记录8次执业质量负面行为。
- 现场督导及检查情况:2025年1至8月,针对在审项目开展现场督导或配合证监会派出机构开展现场检查6次,涉及5个申报项目。
- 监管案例通报:案例1,F公司未披露参股公司特殊投资条款及相关事项,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案例2,G公司收入确认不合规,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