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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华控股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2025-09-30港股财报付***
擎华控股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之特色 GEM之定位,乃為較於聯交所上市之其他公司帶有更高投資風險之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之市場。有意投資之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之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之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乃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之規定提供有關擎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之資料。擎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各董事願就本報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之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且無誤導或欺詐成份;及本報告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報告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公司資料 律師CLKW Lawyers LLP(與李智聰律師事務所聯營) 執行董事唐才智先生(主席)鍾楚霖先生(行政總裁,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辭任) 註冊辦事處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Hamilton HM11 Bermuda 非執行董事馬新英先生袁小梅小姐 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九龍觀塘鴻圖道35號天星中心17樓 獨立非執行董事葉偉雄博士陳偉民先生蕭喜臨先生 主要股份過戶登記處Appleby Global Corporate Services (Bermuda)LimitedCanon’s Court, 22 Victoria StreetPO Box HM 1179Hamilton HM EXBermuda 公司秘書葉奇志先生 監察主任唐才智先生 審核委員會陳偉民先生(主席)葉偉雄博士蕭喜臨先生 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提名委員會葉偉雄博士(主席)陳偉民先生蕭喜臨先生 主要往來銀行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薪酬委員會蕭喜臨先生(主席)陳偉民先生葉偉雄博士 股份代號8082 聯繫資料 電話:+852 2977 8082傳真:+852 3150 8092電郵:ir@8082.com.hk網站:www.8082.com.hk 法定代表唐才智先生葉奇志先生 核數師 中匯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 未經審核財務業績 擎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二四年同期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編製基準以及會計政策及披露內容的變動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十八章而編製。 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應與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二零二四年年報」)一併閱讀。編製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時所使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二零二四年年報所用者一致。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影響 期內,本集團並無提早採納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採納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2.經營分部資料 為進行管理,本集團於本回顧期內從事媒體及娛樂單一業務單位。去年,本集團將業務按其產品及服務分成兩個業務單位,其兩個可呈報經營分部如下: (a)媒體及娛樂分部,主要從事籌辦╱製作及投資演唱會、其他娛樂活動、電影及電視劇製作項目以及其他媒體娛樂相關業務;及 (b)火化及殯儀服務分部,主要從事提供火化及殯儀服務以及殯儀服務相關業務。 管理層獨立監察本集團經營分部之業績,以作出有關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之決定。分部表現乃根據可呈報分部溢利╱虧損(乃經調整除稅前溢利╱虧損之計量基準)評估。經調整除稅前溢利╱虧損乃與本集團除稅前虧損貫徹計量,惟有關計量並不包括融資成本、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開支以及總部及公司開支。 分部資產不包括若干物業、廠房及設備、會所會藉及其他未分配總部及公司資產,此乃由於該等資產按組別基準管理。 分部負債不包括其他借款及其他未分配總部及公司負債,此乃由於該等負債按組別基準管理。 3.其他收入及收益 其他收入及收益分析如下: 4.所得稅開支 於該期間,在香港產生的估計應課稅溢利按16.5%(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16.5%)的稅率計算香港利得稅。由於本集團於本期間並無在香港產生任何應課稅溢利,故於本期間並無就香港利得稅作出撥備(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無)。於其他地區產生之應課稅溢利之稅項乃按本集團經營所在司法權區的通行稅率計算。 本集團並無任何就各報告期未計提撥備之重大遞延稅項。 5.股息 董事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股息或轉撥任何金額至儲備(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6.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 (a)基本 每股基本虧損乃按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除期內已發行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計算。 (b)攤薄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由於未行使購股權對所呈列之每股基本虧損金額具有反攤薄影響,故並無就期內呈列之每股基本虧損金額作出攤薄調整。 7.除稅前虧損 除稅前虧損於扣除下列各項後呈列: 8.貿易應收款項 基於發票日期或同等指標之貿易應收款項於報告期末之賬齡分析如下: 本集團與其信貸銷售客戶就火葬及殯儀業務的交易期一般為30日。對於媒體和娛樂業務,除通常需要提前付款的門票銷售及若干贊助安排外,信貸期一般為自開票日期起30至60日,而票務代理及╱或其他相關方通常在60至180天內結算彼等所收取之本集團應佔相應款項。本集團致力維持嚴格監控其尚未收回的應收款項。管理層定期檢討逾期結餘。本集團並無就其貿易應收款項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增信。貿易應收款項為不計息。 基於發票日期或同等指標並扣除虧損撥備之貿易應收款項於報告期末之賬齡分析如下: 11.已發行股本 法定: (a)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本公司與青揚發展有限公司訂立認購協議,以每股0.036港元的價格認購419,000,000股普通股。認購已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完成,而發行股份之溢價約4,497,000港元(扣除股份發行開支112,000港元)已計入本公司之股份溢價賬。 (b)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本公司因一名董事行使購股權而發行1,000,000股普通股。 12.關聯方交易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進行以下關聯方交易。 附註: (i)租金乃根據相關方訂立的租賃協議收取。於相關期間的本公司一名董事於該關聯公司擁有實益股權。 (ii)其他借款為來自一名董事的貸款,其利息按相關訂約方簽訂的協議收取。由董事授予的該等貸款已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八日提取,本金額為3,000,000港元及人民幣9,600,000元,年利率分別為8%及3%。該等貸款為無抵押並已於回顧期間償還。 所有交易均在本集團業務正常過程中,按照交易各方協定的條款進行。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財務回顧 收入及毛利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總 收 入 約 為7 1 , 6 3 0 , 0 0 0港 元,較 去 年 同 期 約107,206,000港元減少33.18%。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整體毛利為739,000港元,較去年同期減少98.29%。收入及毛利減少乃主要由於本集團於本回顧期間籌辦或投資的演唱會表現未達預期。 銷售、營銷及分銷開支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銷售、營銷及分銷開支約為791,000港元,較去年同期約3,038,000港元減少73.96%。佔收入的百分比約為1.1%(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2.83%)。 一般及行政開支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一般及行政開支約為26,167,000港元,較去年同期的約36,474,000港元減少28.26%。該減少乃主要由於本期間僅錄得一個業務單位,而去年同期回顧期間有兩個業務單位。 其他開支,淨額 其他開支主要包括共同投資者分佔本集團所籌辦娛樂活動的淨收入╱淨虧損約2,295,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0,527,000港元)。 期內虧損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虧損約為29,192,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虧損約8,598,000港元)。 經營回顧 媒體及娛樂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媒體及娛樂分部錄得收入約71,630,00港元,較去年同期的約98,254,000港元減少27.1%。該大幅減少乃主要由於本集團投資或籌辦的演唱會市場表現欠佳所致。 火化及殯儀服務 由於火化及殯儀業務已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出售,並無來自該業務的收入。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火化及殯儀業務的收入為約8,952,000港元。 前景 本集團從事媒體及娛樂業務,核心業務包括籌辦演唱會、展覽及現場娛樂活動。年內持續的金融及政治憂慮繼續影響區內經濟前景,導致消費氣氛偏軟。儘管如此,本集團仍跨境參與多項大型演出項目,包括在澳門及香港舉辦的金泰妍《The Tense》演唱會、陳卓賢《“Tears” InMy Sight》2025個人巡迴演唱會,以及梁靜茹《當我們談論愛情 》演唱會等。此外,隨著多項刺激經濟增長及提振內需的政策預期出台,加上近期啟用的啟德體育園可容納各類文化娛樂盛事,預料將進一步吸引國際流行巨星來港舉辦演唱會。 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擁有現金及銀行結餘約49,61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三 十 一 日:43,273,000港 元)及 本 集 團 資 產 總 值 為144,374,000港 元(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三十一日:123,549,000港元)。本集團流動負債淨額為17,15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動資產淨值9,451,000港元),而流動比率(即流動資產除以流動負債)為0.89倍(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09倍)。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比率並無呈列(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98.57%)。資產負債比率的計算方法為總負債除以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貨幣風險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有若干海外業務投資,其資產淨值面臨外幣換算風險。本集團目前並無外幣政策以對沖本集團海外業務資產淨值產生之貨幣風險。另外,由於本集團大部分資產均以其功能貨幣港元、人民幣或新台幣計值,故本集團並無重大外匯風險。 僱員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聘有59名(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94名)僱員(包括董事)。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員工成本總額(包括董事酬金)約為12,288,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22,865,000港元)。本集團之僱傭及薪酬政策與二零二四年年報所詳述者相同。 本集團抵押資產及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概無抵押資產或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