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華億金控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資料;本公司之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報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摘要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收益約4,501,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溢利約7,027,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約為6,975,000港元。 董事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股息。 中期業績(未經審核)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報表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簡明綜合股權變動報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一般資料 華 億 金 控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在 開 曼 群 島 根 據 開 曼 群 島 公 司 法 註 冊 成 立 為 獲 豁 免 有 限公司。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位於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KY1-1111, Cayman Islands。本公司之主要營業地點位於香港干諾道中64-66號廠商會大廈16樓。 本公司董事認為,本公司之最終控制方為本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王嘉偉先生。 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上市。 於本期內,本集團由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組成,主要從事(i)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不包括香港)汽車貿易、提供代理服務及配件代購及(ii)在香港買賣上市證券。 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本集團終止在香港提供經紀及證券保證金融資服務的業務。其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內的若干比較數字連同相關披露附註已經重列,以符合本期間的呈列方式。 本公司完成出售在香港提供經紀及證券保證金融資服務的業務後,功能貨幣由港元轉為人民幣(「人民幣」)。出售後,本公司主要持有基礎業務在中國(不包括香港)的附屬公司,並以人民幣為功能貨幣。本公司董事認為,人民幣更能反映本公司業務活動的經濟實質。因此,本公司的功能貨幣自出售日期起作出前瞻性更改為人民幣。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港元(「港元」)呈列,有別於本公司的功能貨幣人民幣。由於本公司股份於聯交所GEM上市,為方便財務報表使用者,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港元呈列。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列的所有價值均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千港元(千港元)。此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獲董事會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批准及授權刊發。 2.編製基準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編製。就編製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而言,倘有關資料合理預期會影響主要使用者作出的決定,則有關資料被視為重大。此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亦載有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條例規定的適用披露事項。 持續經營基準 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流動負債總值超過本集團的流動資產總值約22,060,000港元。經計及以下情況及措施後,本公司董事認為自報告期末起計至少十二個月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乃屬恰當: (i)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本公司與第三方訂立正式協議,以現金代價29,000,000港元出售華億地產有限公司的全部已發行股本。所得款項將用於償還有抵押借款;及 (ii)本集團正在實施各種措施,如提升其整體銷售網絡及實施有效的成本控制以提高其業務之利潤率及經營現金流量。 本公司董事認為,經考慮上述計劃及措施,本集團將有足夠營運資金撥支其營運,並於緊隨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起計至少十二個月履行其到期財務責任。因此,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持續經營基準編製。倘本集團無法持續經營,則必須進行調整,將本集團資產之賬面值調減至可變現淨值,為可能產生之進一步負債作撥備,並將非流動資產及非流動負債分別重新分類為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並無反映該等調整之影響。 除採用以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首次公佈本期財務資料外,編製此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納之重要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用者貫徹一致。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缺乏可兌換性 本公司董事預計應用之經修訂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將不會對未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3.收益 收益細分 按主要產品或服務線劃分的客戶合約收益細分如下: 4.分部資料 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執行董事」)被視為主要營運決策者。執行董事審閱本集團之內部報告,以評核表現及分配資源。根據該等報告釐定營運分部。 具體而言,本集團可報告分部包括如下: 1.汽車貿易、提供代理服務及配件代購-汽車貿易、提供代理及相關服務 2.買賣上市證券-證券買賣 3.經紀及證券保證金融資服務-提供經紀及證券保證金融資服務(已終止經營業務) 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本集團出售其主要從事經紀及證券保證金融資業務的附屬公司,並於出售後已終止經紀及證券保證金融資服務的業務。 6.所得稅抵免 由於集團公司於期內產生稅項虧損,故並無於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中就香港利得稅及中國企業所得稅計提撥備(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7.已終止經營業務 於 二 零 二 四 年 七 月 九 日,本 公 司 與 若 干 獨 立 第 三 方 訂 立 協 議,出 售 附 屬 公 司S i n o fo r t u n eFinancial Holdings (BVI) Limited(「Sinofortune BVI」)之100%股本權益。Sinofortune BVI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提供經紀及證券保證金融資服務。出售事項已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完成,於該日,Sinofortune BVI的控制權轉移至收購方,而本集團亦於當日終止已出售附屬公司所經營業務。 8.每股盈利╱(虧損) (i)每股基本盈利╱(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盈利╱(虧損)乃根據下列數據計算: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及已終止經營業務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來自持續經營業務及已終止經營業務之每股基本盈利╱(虧損)乃根據下列數據計算: 用於計算來自持續經營業務及已終止經營業務的每股基本盈利╱(虧損)的普通股數目與上文詳述的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每股基本盈利╱(虧損)相同。 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的每股基本虧損乃根據下列數據計算: 用於計算已終止經營業務每股基本虧損的普通股數目與上文詳述的持續經營業務每股基本盈利╱(虧損)相同。 (ii)每股攤薄盈利╱(虧損) 並未呈列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每股攤薄盈利╱(虧損),原因為兩個年度同期均無發行潛在普通股。 9.應收貿易款項 應收汽車貿易款項 就汽車貿易應收客戶款項自發出賬單日期起計120日內到期。 附註: 附註: 11.應付董事款項 應付董事款項無抵押、免利息及須於通知時償還。 12.股本及溢價 本公司的法定普通股包括10,000,000,000股(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為0.01港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每股0.01港元)。所有已發行股份股款均已繳足。 13.股息 本公司董事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派付股息(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無)。 報告期後事項 除本中期業績公佈其他部分所披露外,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後及截至本中期業績公佈日期止,本集團並無進行任何重大期後事項。 業務回顧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錄得收益約4.50百萬港元及溢利約7.03百萬港元,與二零二四年同期之收益約20.34百萬港元及虧損約12.98百萬港元比較,收益減少約15.84百萬港元及獲溢利約7.03百萬港元。誠如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之公佈所披露,本集團錄得溢利的原因主要歸因於錄得購買汽車的預付款項減值虧損撥回約18.64百萬港元。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由於本集團業務分部表現欠佳,導致本集團銷售顯著下跌,主要由於中國市場激烈的價格戰,以及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及全球貿易限制迫在眉睫的威脅等更廣大範圍的挑戰推動所致。這些因素共同擾亂市場環境、抑壓銷售,並對財務業績帶來不利影響。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期 間,本 集 團 錄 得 本 集 團 擔 任 主 事 人 身 份 之 汽 車 貿 易 收益約4.50百萬港元及沒有錄得來自配件代購之代理及服務費收入。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分別錄得本集團擔任主事人身份之汽車貿易收益約19.71百萬港元及來自配件代購之代理及服務費約0.63百萬港元。 本集團於中國投資新藥開發市場,本集團之有限合夥企業與其業務夥伴合作,聯合開發四 種 治 療 淋 巴 瘤、細 胞 瘤、結 直 腸 癌 及 耐 藥 性 肺 結 核 的 新 藥。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三 十日,其中一種新藥已進入臨床試驗第二階段,其他新藥仍處於研究階段。 就買賣上市證券而言,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本集團並無錄得收益或虧損,而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期 間 則 錄 得 未 變 現 收 益 約24,000港 元 及 已 變 現 虧 損 約77,000港元。 財務回顧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六個月,本集團錄得未經審核之收益約4.50百萬港元,與二零二四年同期未經審核之收益約20.34百萬港元比較,減少約15.84百萬港元或77.8%。收益減少主要是中國經營之汽車貿易及提供代理服務業務減少所致。 汽 車 貿 易 及 提 供 代 理 服 務 的 分 部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錄 得 收 益 約4.50百萬港元,而去年同期錄得收益約20.34百萬港元。本集團銷售顯著下跌,主要由於中國市場激烈的價格戰,以及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及全球貿易限制迫在眉睫的威脅等更廣大範圍的挑戰推動所致。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六個月,本集團錄得未經審核之溢利約7.03百萬港元,而去年同期則有未經審核虧損約12.98百萬港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產生溢利乃計及購買汽車的預付款項減值虧損撥回約18.64百萬港元後得出。(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附屬公司從已終止的採購協議及已動用按金中收回約人民幣17.38百萬元(相當於約18.64百萬港元))。於回顧期內,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盈利約0.09港仙,而去年同期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虧損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