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華億金控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資料;本公司之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報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摘要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收益約20,5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虧損約12,982,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12,973,000港元。 每股基本虧損為0.17港仙。 董事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股息。 中期業績(未經審核)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報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簡明綜合股權變動報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一般資料 華 億 金 控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在 開 曼 群 島 根 據 開 曼 群 島 公 司 法 註 冊 成 立 為 獲 豁 免 有 限公司。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位於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KY1-1111, Cayman Islands。本公司之主要營業地點位於香港干諾道中64-66號廠商會大廈16樓。 本公司董事認為,本公司之最終控制方為本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王嘉偉先生。 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上市。 本集團由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組成,主要從事(i)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不包括香港)汽車貿易、提供代理服務及配件代購;(ii)在香港買賣上市證券;及(iii)在香港提供證券及期貨合約買賣服務。 本公司功能貨幣為港元(「港元」)。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均以港元呈列,乃由於本公司管理層認為此對其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的使用者而言較為有利。除另有所述者外,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列的所有價值均湊整至最接近千港元(千港元)。此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獲董事會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批准及授權刊發。 2.編製基準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編製。就編製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而言,倘有關資料合理預期會影響主要使用者作出的決定,則有關資料被視為重大。此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亦載有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條例規定的適用披露事項。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編製,惟按公平值計量的若干金融工具除外。 編製此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納之重要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用者貫徹一致。 除採用以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首次公佈本期財務資料外,編製未經審核簡明中期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的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用者貫徹一致。 售後租回的租賃負債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以及香港詮釋第5號之相關修訂(二零二零年)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供應商融資安排 本公司董事預計應用所有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將不會對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3.收益 收益細分 4.分部資料 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執行董事」)被視為主要營運決策者。執行董事審閱本集團之內部報告,以評核表現及分配資源。根據該等報告釐定營運分部。 具體而言,本集團可報告分部如下: 1.汽車貿易、提供代理服務及配件代購-汽車貿易、提供代理及相關服務2.買賣上市證券-證券買賣3.經紀及證券保證金融資服務-提供經紀及證券保證金融資服務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按可報告分部劃分的收益及業績分析如下: 6.融資成本 由於集團公司於兩個年度期內產生稅項虧損,故並無於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中就香港利得稅及中國企業所得稅計提撥備。 8.每股虧損 (a)每股基本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虧損之計算基於以下數據: (b)每股攤薄虧損 並未呈列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每股攤薄虧損,原因為兩個年度同期均無發行潛在普通股。 9.物業、機器及設備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購得物業、機器及設備約23,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79,000港元)。 附註: (a)於二零二三年度,本集團按每份基金單位人民幣1元的價格,以總代價人民幣14,528,000元(相當於約15,949,000港元)認購一項中國非上市投資基金約14,528,000份基金單位。該投資基金主要從事銀行存款、債券回購、中央銀行票據、銀行同業存單及債券的投資,由中國基金經理(為一家與中國一家銀行有關的實體)管理。本集團於非上市投資基金的投資於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中確認為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贖回其於投資基金中的權益,代價約為本集團於該日的投資基金賬面金額。 (b)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之公平值變動計入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報表之「其他收入及收益╱(虧損)淨額」內。 11.應收貿易款項 應收現金客戶及香港結算之款項 應收現金客戶及香港結算之款項於進行交易日期後一或兩個交易日內支付。基於證券經紀業務之性質,本公司管理層認為賬齡分析並無任何額外價值,故未有呈列該業務所產生之應收款項之賬齡分析。 汽車貿易產生的應收款項 就汽車貿易應收客戶款項自發出賬單日期起計120日內到期。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汽車貿易產生的逾期但未減值的源自客戶應收貿易賬款與在本集團擁有良好信用記錄的一個客戶有關。根據過往的信貸記錄及其財務背景,管理層認為,由於該等餘額之虧損撥備並不重大,因此無需對該應收款項計提減值準備。 源自汽車貿易之應收貿易款項於報告期間按發票日期及扣除虧損撥備之賬齡分析如下: 13.應付貿易款項 應付保證金客戶款項須按要求償還。現金客戶所產生的應付款項須於進行交易日期後一或兩個交易日內支付。 基於證券經紀業務之性質,本公司管理層認為賬齡分析並無任何額外價值,故未有呈列該業務所產生之應付款項之賬齡分析。 源自其他應付貿易款項根據發票日期之賬齡於報告期末分析如下: 14.合約負債 本集團預期在本集團正常營運週期內結算的合約負債分類為流動。 本集團於完成相關履約責任時確認收益。合約負債代表就汽車貿易向客戶收取的墊款。 本集團根據合同載明的賬單時間表向客戶收取款項。墊付款項通常根據汽車貿易合同收取。 15.撥備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有償合約虧損撥備為管理層對清還與供應商的採購協議項下的義務及責任所需的成本及其他開支的最佳估計。 16.其他借款 附註: (i)其他借款的到期日如下: (ii)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其他借款以本集團之租賃土地及樓宇押記作為抵押,並由本公司提供公司擔保。該等其他借款以港元計值,年利率範圍為11.0%至12.0%,並於二零二四年十月悉數償還。 17.股本及溢價 本公司的法定普通股包括10,000,000,000股(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為0.01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每股0.01港元)。所有已發行股份股款均已繳足。 18.股息 本公司董事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派付股息(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報告期後事項 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本公司與若干第三方訂立協議,據此,若干第三方同意於出售完成日以代價現金4,000,000港元加Sinofortune Financial Holdings (BVI) Limited(「SinofortuneBVI」)及 其 附 屬 公 司 的 淨 資 產 值 購 買 本 公 司 於 英 屬 處 女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全 資 附 屬 公 司Sinofortune BVI的100%股權。Sinofortune BVI及其附屬公司主要根據證監會發出的牌照從事證券及期貨合約交易、就證券及企業融資提供意見及提供資產管理業務,以進行《證券及期貨條例 》下的第1、2、4、6及9類受規管活動。出售子公司的交易已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完成。 交易詳情載於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的公佈。 業務回顧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錄得收益約20.50百萬港元及虧損約13.00百萬港元,與二零二三年同期之收益約83.38百萬港元及虧損約13.60百萬港元比較,收益減少約62.88百萬港元及虧損相約。誠如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之公佈所披露,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出現虧損的原因在於各業務分部的銷售及收益減少及融資成本增加。儘管本集團受惠於中國政府部門就銷售進口汽車提供的稅項寬減,但本集團於該業務分部仍錄得虧損。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本集團錄得本集團擔任主事人身份之汽車貿易收益約19.72百萬港元及約0.63百萬港元來自配件代購之代理及服務費收入。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分別錄得本集團擔任主事人身份之汽車貿易收益約82.78百萬港元及來自配件代購之代理及服務費約0.39百萬港元。 本集團於中國投資新藥開發市場,本集團之有限合夥企業與其業務夥伴合作,聯合開發四 種 治 療 淋 巴 瘤、細 胞 瘤、結 直 腸 癌 及 耐 藥 性 肺 結 核 的 新 藥。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六 月 三 十日,其中一種新藥已進入臨床試驗第二階段,其他新藥仍處於研究階段。 於回顧期內,本集團的買賣上市證券錄得未變現收益約24,000港元及錄得已變現虧損約77,000港元。 鑑於華億證券有限公司、華億金融融資有限公司及華億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之業務表現一直未如理想及過去數年一直產生營運虧損。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本公司與四名買方訂立有條件買賣協議,內容涉及本公司向四名買方出售Sinofortune BVI全部已發行股本,代價為4.00百萬港元加Sinofortune BVI及其子公司的資產淨值。Sinofortune BVI擁有三間全資附屬公司,即華億證券有限公司、華億金融融資有限公司及華億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認為,出售事項為能售出其不具盈利能力業務之良機以使本公司之後將會分化及重新分配其資源至本集團其他分部,以期望提升本公司之表現。 財務回顧 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未經審核之收益約20.50百萬港元,與二零二三年同期之收益約83.38百萬港元比較,減少75.4%,約62.88百萬港元。收益減少主要是中國經營之汽車貿易及提供代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