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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信国际2025 中期报告

2025-09-30 港股财报 测试专用号1普通版
报告封面

目錄 頁次 公司資料 2 簡明綜合損益表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5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6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10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25 其他資料 公司資料 公司秘書雷美嘉女士 執行董事 袁紅兵先生(主席)馬清海先生 審核委員會 李燕女士(主席)婁振業教授王東源先生(於2025年6月26日獲委任)許麒麟先生(於2025年6月26日退任) 非執行董事陳中正先生周金凱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薪酬委員會 李燕女士婁振業教授王東源先生許麒麟先生(於2025年6月26日退任) 李燕女士(主席)婁振業教授王東源先生(於2025年6月26日獲委任)許麒麟先生(於2025年6月26日退任) 授權代表袁紅兵先生李燕女士 提名委員會 王東源先生(主席)李燕女士婁振業教授(於2025年6月26日獲委任)許麒麟先生(於2025年6月26日退任) 3百 信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中 期 報 告2025 核數師 企業管治委員會 富睿瑪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2024年12月9日獲委任)中正天恆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2024年12月9日辭任) 李燕女士(主席)王東源先生婁振業教授(於2025年6月26日獲委任)許麒麟先生(於2025年6月26日退任) 總辦事處及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股份代號00574 香港灣仔港灣道6至8號瑞安中心26樓2601至2603室 公司網站www.pashun.com.cn 主要往來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主要營業地點 中國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五福橋東路229號龍湖北城天街二期28幢608–616號 主要股份登記及過戶處 ConyersTrustCompany(Cayman)Limited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百信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連同2024年同期的比較數字。本集團的中期業績未經審核。 簡明綜合損益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2025年6月30日 負債淨額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經營活動所用現金淨額 投資活動其他現金流出淨額 投資活動所用現金淨額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減少淨額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匯率變動的影響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 1.財務報表編製基準 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所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香港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此外,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括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條例規定之適用披露。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按歷史成本慣例編製。除另有指明外,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人民幣呈列及所有價值均湊整至最接近之千位。 2.應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年度強制生效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以下於2025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本中期期間首次生效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以編製本集團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缺乏可兌換性1 於本中期期間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集團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並無造成重大影響。本集團亦無應用並未於本中期期間生效的任何新訂或經修訂準則。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本集團並無應用任何於2025年1月1日開始的財政年度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可能與本集團相關的該等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以下各項。 財務報表之呈列與披露2無公眾問責性之附屬公司:披露2涉及依賴自然能源生產電力的合同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進-第11冊 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之資產銷售或注資1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第7號、第9號、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修訂本1 1於2026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2於2027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3尚未確定強制性生效日期,但可供採用 本公司董事預期,應用該等尚未生效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可預見將來將不會對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3.收益及分部呈報 (a)收益 本集團的主要業務為在中國進行醫藥分銷及生產醫藥產品。 收益指供應予客戶之貨品之銷售價值。各重要收益類別的款項如下: 於該兩個期間,本集團的所有收益均在某一時點確認。 3.收益及分部呈報(續) (b)分部呈報 本集團通過經營範圍及分銷渠道管理其業務。按與向執行董事(即主要經營決策人)就資源分配及業績評估進行內部報告資料一致的方式,本集團呈報下列可呈報分部。本集團並無將其他營運分部合併以組成以下可呈報分部。 -醫藥分銷:該分部產生的收益主要來自向(i)批發商,(ii)特許經營零售連鎖藥店及(iii)醫院及農村地區的其他醫療機構銷售醫藥產品。 -醫藥生產:該分部產生的收益主要來自銷售本集團生產的醫藥產品。 本集團的收益及經營溢利全部來自中國的醫藥分銷及醫藥生產業務,而於截至2024年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所用之主要資產位於中國。因此,於截至2024年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並無地理分部分析。 於截至2024年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並無定期向主要經營決策人提供按經營分部劃分的本集團資產及負債分析以供審核,以作資源分配及業績評估之用。 收益及開支乃經參考可呈報分部所產生之銷售額及開支後分配予該等分部。呈報分部溢利所用之計量方法為毛利。分部間銷售乃經參考就類似訂單向外部人士收取的價格而進行定價。 3.收益及分部呈報(續) (b)分部呈報(續) (i)分部收益及業績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提供予主要經營決策人以進行資源分配及分部業績評估的有關本集團收益及業績的分部資料如下。 3.收益及分部呈報(續)(b)分部呈報(續)(ii)可呈報分部收益與損益的對賬 4.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虧損)净額(a)其他收入 銀行利息收入遞延收入-政府補助短期租賃租金收入其他 減值虧損: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項預付款項與已付按金減值虧損撥回: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項其他 5.融資成本 以下各項的利息:銀行及其他借款應付企業債券債務償還安排計劃下的還款責任租賃負債 6.除稅前(虧損)/溢利 除稅前(虧損)/溢利已扣除: 附註: (i)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已出售存貨成本包括員工成本及折舊及攤銷開支合計人民幣643,77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人民幣376,000元),亦計入上文單獨披露的有關總金額。 7.所得稅開支 (i)本集團須根據本集團成員公司所在地及經營地的司法權區產生或取得的溢利繳付實體所得稅。 (ii)根據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英屬處女群島」)的規則及規例,本集團毋須於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繳納任何所得稅。 (iii)本集團於截至2024年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並無產生自香港的應課稅溢利,故並無於簡明綜合損益表中就兩個呈列期間的香港利得稅作出撥備。 (iv)本集團的中國附屬公司須按25%的法定稅率繳納中國企業所得稅。本集團概無須應課有關中國所得稅的期間溢利,故並無於簡明綜合損益表中就本期間的中國企業所得稅作出撥備。 8.股息 董事不建議派付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任何中期股息(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無)。 9.每股(虧損)/溢利 (a)每股基本(虧損)/溢利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每股基本虧損乃根據本公司股權持有人應佔虧損人民幣9,054,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溢利人民幣35,427,000元)及已發行的加權平均股數1,474,993,000股普通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1,474,993,000股普通股)計算。 (b)每股攤薄(虧損)/溢利 計算每股攤薄(虧損)/溢利並無假設行使本公司已授出之購股權,原因為該等購股權之行使價高於股份於兩個呈列期間之平均市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並無呈列每股攤薄溢利,原因為除上文所述者外,兩個呈列期間概無已發行潛在普通股。 10.物業、廠房及設備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為人民幣782,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人民幣1,271,000元)。 11.使用權資產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並無訂立任何新租賃協議。 附註: 按貨品交付日期計算並扣除呆賬撥備之應收賬款及商業票據的賬齡分析如下: (b)應收銀行票據 應收銀行票據的賬齡在180日(2024年12月31日:180日)以內。 14.償還安排計劃責任 本集團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內啟動重組其整體債務狀況,以應對本公司面臨的流動資金問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內,已獲取所有必要的法定、監管及債權人對債務償還安排計劃的批准。本公司對該等債權人所負的所有獲認許申索,將於債務償還安排計劃生效當日針對本公司悉數解除及免除。 債務償還安排計劃之詳情如下: 於2024年3月12日,重組本公司整體債務狀況的債務償還安排計劃(「安排計劃」)生效,根據該計劃: (i)所有無擔保和非優先申索(「計劃申索」)將在安排計劃為無條件並生效之日被全額解除和免除; (ii)擁有計劃申索的債權人(「計劃債權人」),如獲債務償還安排計劃的管理人或審裁員接納,將有權按其獲接納申索的比例在平等的基礎上獲得以下款項: –相當於獲認許申索1%的首筆現金付款(「首筆現金付款」); –自2024年至2028年的年度現金付款(「年度付款」)。 年度付款包括以下兩者中較高的現金款項:(i)2024年的5百萬港元及於2025年至2028年每年的10百萬港元;及(ii)相當於本公司於相關財政年度經審核綜合溢利淨額相關比例的現金款項。 倘首筆現金付款及所有年度付款之總額不足以清償所有獲認許申索,本公司須向計劃債權人配發及發行新股份(「計劃股份」),該等股份將透過由債務償還安排計劃之管理人(「計劃管理人」)控制之特殊目的公司進行配發及發行,惟須本公司股東(如適用)及聯交所批准,並須符合上市規則的規定及計劃管理人的決定。發行計劃股份的確實數目及每股發行價將於首筆現金付款及年度付款清償後釐定。 首筆現金付款及相關計劃成本將由債務償還安排計劃管理人於2024年12月31日扣留的按金8,000,000港元(相當於約人民幣7,547,000元)提供資金,該按金已計入綜合財務報表的「預付款項及已付按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內,已向計劃債權人支付首筆現金付款及2024年度的年度付款。 15.股本 股份數目千股千港元 法定: 於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經審核)、2025年1月1日及2025年6月30日(未經審核) 股份數目股份面值賬面值千股千港元人民幣千元 已發行及繳足股款: 於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經審核)、2025年1月1日及2025年6月30日(未經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