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30省“十五五”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提升潜力分析
研究背景与方法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已提前完成“十四五”期间风电光伏装机目标。然而,各省份在资源禀赋、能源结构、用电需求、市场机制和消纳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需科学评估各省现有进展、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以制定更具雄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各省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及完成进展
截至2025年6月,全国26个省级行政区已提出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其中18个地区提出明确风光装机量化目标,合计为12.56亿千瓦。多数省份光伏和风电已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部分省份接近甚至超过了现有的2030目标。然而,部分省份由于资源约束、转型路径不明确等原因,当前目标相对保守,体现出较大提升潜力。
各省可再生发展目标提升潜力量化分析
基于30省EPS基础模型,在双碳情景下,2030年30省可再生装机规模可以达到2020年的2.7倍以上,风光装机规模可达到2020年的3.7倍以上。与现有目标对比,部分东部经济发达省份电力消费快速增长,提出的可再生能源目标相对保守,可以提出更有雄心的目标。相比之下,西部资源丰富省份提出的目标和模型预测结果比较接近,但未来面临并网消纳的挑战。
总结与建议
提出更具有雄心的可再生装机目标
对于电力需求增幅较大、可再生发电量增长慢于电力需求增幅的地区,以及已经超额完成“十四五”甚至2030年目标的地区,应着重提升可再生装机和消纳目标。
强化可再生电力消纳措施
从技术与市场机制角度,应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储能和灵活性资源的部署,确保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进一步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减少省际壁垒,优化跨省电力外送通道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为各省可再生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的目标制定基础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