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化学纤维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产品碳足迹的量化方法与要求,适用于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的量化、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等,不适用于利用废旧轮胎、循环利用能源丝、再生纤维素纤维等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的产品碳足迹量化。
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了GB/T 11.6、GB/T 4411、GB/T 21423、GB/T 24671、GB/T 32150等标准。
术语和定义: 定义了化学纤维、产品碳足迹、产品部分碳足迹、声明单位、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当量、全球变暖潜能势、温室气体排放量、温室气体清除量、产品系统、共生产品、系统边界、单元过程、取含准则、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等术语。
量化目的: 用于产品研发、技术改造、产品部设、行业发展规划等。
量化范围: 产品总碳足迹,包括原辅料获取阶段、化学纤维生产阶段、产品使用阶段及共处置阶段。
系统边界及取含准则: 系统边界包括原辅料获取、化学纤维生产、产品使用及共处置阶段,不包括生产设施等固定资产的半生命周期过程。
清单分析: 数据收集应详细记录清单,优先采用实测数据,并说明数据来源;数据质量应具有代表性、时效性、技术性和地理代表性;分配原则应基于物料和能量流动之间的点书关系。
影响评价: 通过公式计算原辅料获取阶段、化学纤维生产阶段(消耗燃料、外购电力、外购热力、处置废弃物)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特征化因子选取应基于供应商提供的数据和特定数据。
报告模板: 提供了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报告模板,包括产品信息、量化目的、量化范围、系统边界图、数据质量评估、全球变暖潜能势值参考、不确定性分析、报告内容等。
结论: 本标准为化学纤维产品碳足迹量化提供了系统的方法和要求,有助于企业进行产品环境绩效评估和改进,推动行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