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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8月29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曹晓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成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江梅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无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10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2第五节重要事项...........................................................................................................................................34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0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7第八节财务报告...........................................................................................................................................4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曹晓春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成成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江梅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曹晓春女士签名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过去几年,国内外环境发生了较为深刻且复杂的变化,在全球宏观经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周期和国内经济、产业和政策周期的叠加影响下,国内生物医药行业研发需求呈现了较大的波动性,公司的部分客户对于生物医药研发的风险偏好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的尚未盈利客户面临较为明显的现金流压力,在上述因素的传导下,临床研究外包服务和相关行业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和增长挑战。 同时,自2015年以来,中国生物医药行业飞速发展,十年前,我国的生物医药行业以仿制药为主,创新药几乎完全依赖进口,而今,我国的生物医药行业已经变为以创新为绝对主导,研发生产产业链完备,行业创新能力稳居全球前列。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出现了部分较早立项的研发管线与行业发展阶段不匹配的现象,公司的部分客户也因此受到了影响。与此同时,伴随着我国生物医药行业迈向全球领先水平,也出现了更多的与全球前沿研发进展同步、甚至领先的优质研发项目;这类项目将会是未来的常态,也是公司商务发展团队重点聚焦的新订单开发领域。 随着我国生物医药研发能力跻身世界领先水平,在监管政策的不断优化、行业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以及国内经济周期的逐渐好转等因素驱动下,国内生物医药行业研发创新不断取得突破,产业迎来多项突破性“创新输出”,“走向国际”的趋势愈发明显,从多款创新药集中获批上市,到中国企业在国际顶级学术舞台展示亮眼临床数据,尽显行业活力。 2025年上半年,在以患者为中心和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基础上,中国创新药研发持续活跃,且创新能力进一步升级,创新药在研管线质量和数量均位居世界前列。2025上半年共有38款1类新药获NMPA批准,创历年同期最高,2024年全年批准的1类新药为48个。同期,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审中心(CDE)公示的创新药临床试验数量达到了1,001个,2024年全年公示的创新药临床数量为1,858个。在全球前沿热门新药靶点中,我国的贡献度最高,前20大靶点中有18个靶点的管线数量全球占比超过50%;在2025年的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mericanSocietyofClinicalOncology,ASCO)年会上,有73项来自中国的研究入选口头报告,较2024年增长30%;2024年FDA批准的IND分子中,超过50%来自中国,中国在研新药数量跃居全球第二位。 在前几年定期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曾判断,中国的创新药资产将会成为全球定价的核心资产,价值将会显著回归。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的判断正逐渐成为现实,在全球医药创新版图上,中国创新药正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强大力量。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因为中国创新资产的价格与欧美市场相比明显低估,在研发质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时,按照全球化资产价格定价中国创新药资产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同时,在2025年上半年,中国的临床试验数据结果首次在美国的临床试验中基本得到复制,这是中国临床研究行业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该结果有望极大提升全球药企和海外生物技术公司在中国开展临床研究,尤其是早期概念验证(Proofofconcept)研究的意愿。中国高效、经济的临床研究能力将赋能全球研发管线。 当中国创新资产价格在全球资产持有者眼中看来尚处在被低估状态时,取得这些资产的海外权益会是最受欢迎的交易。同时,为应对未来的全球市场竞争、产品专利到期和削减研发成本的压力,并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跨国药企也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寻求并购和授权交易机会。在双重因素共振的促进下,中国创新药海外授权交易金额屡创新高;医药魔方(中国医药大数据服务平台)的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国内企业对外授权交易取得首付款27.84亿美元,同比增长211%,潜在总金额达617.18亿美元,同比增长140%,交易数量82笔,同比增长75%。尤其是三生制药、恒瑞医药、石药集团等创新药企还接连创下首付款金额较大的重磅交易,成为中国创新药“出海”过程中的亮点。国产创新药海外授权交易金额持续走高,足以证明海外药企对中国生物科技优质资产和自主研发能力的认可,也侧面印证了国内药企的全球竞争力。 对外授权交易的活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的尚未盈利客户面临的现金流压力,创新药企业可以将部分管线变现;另一方面,与海外药企分工合作,借助其海外临床资源和分销网络,可加快推动管线的获批和商业化,更快实现“自我造血”。2025年至今,随着对外授权交易的活跃,资本市场的恢复及流动性的改善,行业内并购案例的逐渐增多,中国创新药行业的一级市场退出机制得到优化,一级市场的投融资活动也逐渐回暖。 公司看来,政策、技术和资本的三重驱动将是中国创新药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核心要素。国家持续深化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等重大改革措施,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该类举措切实提高审评审批效率、有力推进新药好药加快上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临床用药需求。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2025年1月国家医保局表示将研究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包括拓宽创新药支付渠道、探索建立丙类药品目录等,进一步加大对创新药的支持力度。2025年6月1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对符合要求的创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在30个工作日完成审评审批,创新药上市周期进一步缩短。2025年7月1日,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该措施聚焦我国创新药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从加强对创新药的研发支持、支持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鼓励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和强化组织保障等5大方面16条具体举措,该文件的出台将助力构建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 药研发新局面,激发创新药研发活力,更好匹配临床治疗需求。 2022年以来,中国临床研究外包行业竞争加剧,到2024年底,部分中小型临床CRO已经开始逐渐收缩规模,供给端呈现逐步优化的趋势。随着国内生物医药行业的恢复,临床研究外包服务需求有所复苏,2025年以来,客户的早期询价积极性明显提高。同时,随着中国医药企业出海需求增加,具备全球服务能力的临床CRO具有竞争优势。国内生物医药企业2025年上半年对外授权(License-out)交易取得的首付款创新高,为国内新一轮研发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一级市场投融资的恢复以及新药销售产生的现金流预计将带来长期临床需求的增长。 国内及全球市场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