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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意见解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2025-08-28国新证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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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意见解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2025年8月26日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意见解读 事件 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8月25日发布的《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是首份直接针对全国碳市场建设发布的顶层设计文件,为未来中国碳市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资料来源:Wind,国新证券整理。 一、《意见》的核心目标 《意见》设定了清晰的阶段性目标: 到2027年,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二、《意见》的重点内容与亮点 1.扩大市场覆盖范围:目前全国碳市场已覆盖电力、钢铁、水泥、铝冶炼四个行业,约3700家企业。《意见》明确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降碳减污贡献、数据质量基础、碳排放特征等,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这意味着更多高耗能行业(如化工、造纸等)未来将被纳入,市场控制的碳排放总量占比将从目前的60%以上提升至70%以上。 分析师:郝大明登记编码:S1490514010002电话:010-85556189邮箱:haodaming@crsec.com.cn 2.改革配额分配方式:这是《意见》的另一大核心。目前配额是100%免费分配。《意见》提出要“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并明确“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逐步从当前的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这将从根本上改变企业的碳排放成本结构,“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机制会更加显著。 3.提升市场活力:《意见》提出通过“丰富交易产品”和“扩展交易主体”来提升市场活力。 证券研究报告 在丰富交易产品方面,提出“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建立完善碳质押、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在扩展交易主体方面,提出“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并“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4.强化数据质量监管:《意见》要求“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并综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提升监管水平,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这是保障碳市场公平、公正、有效运行的基石。 5.衔接国际标准:《意见》多次提及“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并“推动技术、方法、标准、数据国际互认”。这表明中国碳市场建设保持着开放态度,旨在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并为未来可能的国际链接预留空间。 三、如何看待《意见》的影响 对企业而言:碳管理能力将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企业需加强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MRV)能力建设,并将碳成本纳入长期经营规划和财务决策。先进低碳技术应用领先的企业将获得碳成本优势,而技术落后、排放高的企业则面临淘汰风险。 对投资而言:《意见》为绿色低碳技术(如可再生能源、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节能技术等)和碳资产管理服务领域带来了长期、确定的投资机会和发展空间。 对个人而言:未来我们不仅可能以投资者身份参与碳市场交易,日常生活中购买的产品也可能包含“碳标签”,绿色的消费选择可能会通过市场机制传导至生产端。 四、总结与展望 《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入了深化完善和加速扩张的新阶段。它不再是一个单一的政策工具,而是成为中国实现“双碳”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 其核心逻辑是:通过扩大覆盖范围(扩围)、收紧配额分配(扩容)、激发市场活力(引入多元主体和产品)、夯实数据基础(强监管)和对接国际标准(开放),努力构建一个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让碳价信号真正引导资源流向绿色低碳领域,激励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 投资建议 1、先进低碳技术应用领先的企业具有碳成本优势。 2、绿色低碳技术和碳资产管理服务领域具有长期、确定的投资机会和发展空间。 风险提示 1、地缘政治恶化超预期;2、美欧经济衰退超预期。 投资评级定义 免责声明 郝大明,在此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等。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在知晓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和证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本报告仅提供给本公司客户有偿使用。 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公司会授权相关媒体刊登研究报告,但相关媒体客户并不视为 制、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该报告版权及所有相关权利。 本报告中的信息、建议等均仅供本公司客户参考之用,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本报告并未考虑到客户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可就研究报告相关问题咨询本公司的投资顾问。本公司市场研究部及其分析师认为本报告所载资料来源可靠,但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均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投资者因使用本报告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或其他服务,敬请投资者注意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及由此造成的对本报告客观性的影响。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研究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层(100020)传真:010-85556155网址:www.crs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