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请勾选表示注册人是否在过去的12个月内(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间内)已通过电子方式提交了根据规则405 of S-T条例(本章的232.405节)要求提交的每一份交互式数据文件。是 ☒ 否 ☐ 请勾选表示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还是成长型创业公司。参见《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和“成长型创业公司”的定义。(选择一项) 如果一个新兴成长型公司,如果注册人已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以遵守根据交易所法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请打勾☐。 截至2025年8月27日,已发行在外的A股普通股2,338,586股,面值每股0.0001美元,以及B股普通股1,579,750股,面值每股0.0001美元。 DMY平方科技集团公司,INC. 十二月六月三十日31,20252024(未经审计) 资产:流动资产:现金$348美元 309,399预付费用211,581 133,023总流动资产211,929 442,422信托账户中的现金及投资26,680,869 25,587,986 dMY平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一家在马萨诸塞州注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公司成立目的是为了促成与一个或多个企业(“业务合并”)进行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票购买、重组或类似的业务合并。公司是一家新兴成长公司,因此,公司要承担所有与新兴成长公司相关联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展任何业务。截至2022年2月15日(成立)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所有活动均与公司的组建和首次公开募股(“首次公开募股”)相关,如下所述,并且自首次公开募股结束后,为寻找潜在的业务合并。公司在其首次业务合并完成之前不会产生任何营业收入,最早也要等到那时。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募股所得产生的收益以利息收入的形式产生非营业收入。 公司的保荐人是 dMY Squared 保荐公司,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注册声明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被声明生效。2022 年 10 月 4 日,公司完成了其 600 万股(“股”和就单位中包含的 A 类普通股而言,“A 类股票”或“公开发行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每股价格为 10.00 美元,产生毛收入 6000 万美元,并发生发行费用约 370 万美元,其中 210 万美元和约 26000 美元分别为递延承销佣金(见注释 5)和分摊至衍生权证负债的发行费用。2022 年 10 月 7 日,承销商部分行使了其超额配售选择权,并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购买了 319000 股额外单位(“超额配售单位”),产生毛收入约 320 万美元(“部分超额配售”)。承销商放弃了其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剩余部分。公司在部分超额配售方面发生了约 156000 美元的额外发行费用(其中约 112000 美元为递延承销费)。 随着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公司完成了2,840,000份认股权证(“初始私募认股权证”)的私募配售,向保荐人按每股1.00美元的价格出售,产生约2,800,000美元的收入(参见注释4)。2022年10月11日,随着超额配售权证的发行和销售,公司以每股1.00美元的价格完成了额外44,660份私募认股权证的出售(“额外私募认股权证”,与初始私募认股权证一起称为“私募认股权证”),产生额外约45,000美元的毛收入。 此外,在首次公开募股(IPO)关闭的同时,主承销商向公司提供了一笔900,000美元的无息超额募集资金贷款(“初始超额募集资金贷款”),存入信托账户(如下定义)。2022年10月11日,在超额配售权单位出售的同时,主承销商向公司提供了另一笔总额为47,850美元的超额募集资金贷款(“额外超额募集资金贷款”,并与初始超额募集资金贷款一起构成“超额募集资金贷款”),存入信托账户。 DMY平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注释 在首次公开发行、部分超额配售、私募配售及超额募集资金贷款全部完成后,出售单位及私募配售权所得净额与超额募集资金贷款所得约6410万美元(每单位10.15美元)被初步存入由大陆股票过户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信托账户(“信托账户”)。根据公司及大陆股票过户信托公司于2022年10月4日签订的投资管理信托协议(“信托协议”),信托账户内的资金被 最初投资于美国政府证券,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2(a)(16)条(该法于修订后称为“投资公司法”)中规定的含义,期限为185天或更短,或投资于任何公开募集投资公司,该公司自称为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7条某些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由公司决定,直至(i)业务合并完成,(ii)在股东投票修改章程(“章程”)以修改公司赎回其100%公众股份的实质或时间,如果公司在合并期间(定义见下文)内未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涉及股东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的任何其他实质性条款,(iii)如果公司在合并期间内未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将信托账户中的资金返还给公众股份持有人(“公众股东”),作为赎回公众股份的一部分。2024年9月25日,公司指示大陆股票过户和信托公司(信托账户的受托人)将其信托账户从证券投资转移到计息银行存款账户,以降低被视为未注册投资公司的风险,该账户于2025年3月转移。 公司管理层对首次公开发行净收入的特定用途以及私募认股权证的销售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尽管几乎所有净收入都打算普遍用于完成一项商业合并。没有保证公司将能够成功完成一项商业合并。公司必须在达成初始商业合并协议时,完成一个或多个初始商业合并,这些商业合并的合计公允市场价值至少为信托账户中持有的净资产的80%(扣除拨付管理层用于营运资金的部分,并排除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产生的递延承销费和应缴税款)。然而,公司只有在交易后的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50%或更多的有表决权证券,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对目标的控制权,足以使其不需要根据《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时,才会完成一项商业合并。 公司将在业务合并完成后,向公众股东提供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众股票的机会,或(i)在召集股东会以批准业务合并的会议上,或(ii)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公司是否寻求股东批准业务合并或进行要约收购的决定,将由公司自行决定,完全取决于公司的自由裁量权。公众股东将有权以当时信托账户中持有金额的比例部分赎回其公众股票(最初为每股10.15美元)。 分配给赎回其公共股份的公共股东的每股金额将不会因公司将支付给承销商的延期承销佣金而减少(如第5条附注中所述)。 这些公允价值被记录在赎回价值上,并在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号(“ASC”)主题 480,“区分负债与权益”(“ASC 480”)被归类为暂时股权。如果投票多数赞成,公司将进行业务合并。公司的章程最初要求公司不得赎回公允价值超过导致其净资产少于 500 万美元的公允价值。 DMY平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注释 2024年1月,股东批准了修改章程并取消下述赎回限制的提议。如果法律不要求股东投票,且公司决定不召开 股东因业务或其他法律原因进行投票,公司将根据其章程,在完成业务合并前,依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收购要约规则进行赎回,并向SEC提交收购要约文件。然而,如果法律要求股东批准该交易,或公司因业务或法律原因决定获得股东批准,公司将根据代理规则而非收购要约规则提出股份赎回,并结合代理征集活动进行。此外,每位公众股东均可选择赎回其公众股份,而无论他们是否投票支持拟议的交易。如果公司就业务合并寻求股东批准,初始股东同意投票将其创始人股份(如注释4中定义)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支持业务合并。此外,初始股东同意就业务合并的完成,放弃其创始人股份和公众股份的赎回权。 公司章程规定,任何公众股东,连同该股东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与该股东共同行动或作为“团体”(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节修订的定义(“证券交易法”),定义为团体)的任何其他人,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赎回超过公众股份总额15%或更多的其股份。 赞助方与公司管理层同意,如果公司在组合期内(如下定义)未完成业务组合,或就与股东权利或初步业务组合活动相关的任何其他实质性条款,不提议修改章程以改变公司赎回100%公共股份的义务或时间,除非公司给予公共股东与其任何此类章程修改一同赎回其公共股份的机会。 公司章程最初规定,自首次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5个月,或2024年1月4日(“先前外部日期”),完成初步业务组合。章程还允许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通过两次额外延长3个月的时间来完成业务组合(总共21个月完成业务组合),前提是赞助商每次延长需将总计631,900美元存入信托账户(“先前贡献”)。赞助商无意将此类先前贡献存入信托账户。因此,2024年1月4日之后,公司将被迫清算。 公司董事会决定,为了让公司能够以更经济的方式完成业务合并,延长先前日期至允许额外时间为业务合并履行提供时间,将对公司和其股东最有利。在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了股东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在特别会议上,公司股东批准了章程修正案,将公司必须履行业务合并的日期从2024年1月4日延长至2024年1月29日(“延长日期”),之后每次延长一个月,直至2025年12月29日止(每一日,均为“额外延长日期”,每一月延长,均为“延长期间”,该期间整体,从首次公开募股至最终额外延长日期,为“合并期间”),只要发起人或其指定人将(“出资”)作为贷款存入信托账户,(i)在2024年1月4日或之前,针对初始延长至延长日期的延长,金额为41,667美元,以及(ii)在公司在公开公告中披露董事会已决定实施额外每月延长的第一个工作日后,针对每一延长期间,金额为50,000美元。就股东批准延长一事,总共赎回了3,980,414股公共股份,公司相应地在2024年1月4日支付了约4200万美元。 2025年6月30日 在特别会议上,公司的股东还批准了以下提案:(1)修改章程,规定B类股份持有人(下定义)有权随时或根据持有人选择不时以1:1的比例将其B类股份转换成A类股份;(2)修改章程,从章程中删除:(i)公司不得赎回总额将导致其净有形资产低于500万美元的限制,以及(ii)除非公司净有形资产至少达到500万美元,否则不得完成业务合并(统称为“赎回限制”);(3)修改章程,允许董事会以其独断专行选举在适用的延期日或额外延期日之前提前清算业务,该日期由董事会确定并包含在公开声明中(“清算修正案”);以及(4)修改公司与大陆股票过户和信托公司之间的投资管理信托协议,以反映延期和清算修正案。 在与贡献以及赞助商或其附属公司在未来可能为公司提供的营运资金费用的关联方面,截至2024年1月2日,公司向哈里·L·ユー发行了一份可转换本票,哈里·L·ユー是赞助商的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以及其附属公司(“收款人”),本金金额高达175万美元(“可转换票据”)。该可转换票据不支付利息,并在以下两者中较早者(i)公司完成初步商业合并的日期以及(ii)清算日期时到期偿还。如果公司在合并期结束前未完成商业合并,则该可转换票据将仅从信托账户外的资金中偿还,或将被没收、消除或以其他方式豁免。在初步商业合并完成时,在收款人的选择下,可转换票据的未偿本金中高达150万美元可以按每份1.00美元的价格转换为认股权证。自2024年1月2日起,董事会已决定将清算日期延长至2025年8月29日。因此,公司已从可转换票据中提取并已将991,667美元存入信托账户,与这些延期相关。 如果公司在合并期结束前无法完成业务合并,公司将(i)除清算目的外停止所有业务,(ii)在合理可行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十个工作日后,根据合法可用的资金,以每股价格赎回全部(100%)发行股份,该价格以现金支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