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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信康: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3676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张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艳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力群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6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4第五节重要事项................................................................................................................................36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0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2第八节财务报告................................................................................................................................43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5.27%,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销售回款及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市场服务费结算加快,支付的市场服务费用增加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系一家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医药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引》(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1、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满足人民健康生活需求、保障民族健康安全、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我国医药工业向创新驱动转型,推动医药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在人口老龄化、技术创新和深化医疗改革等背景下,我国医药健康产业的潜力会加速释放。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1-6月,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275.2亿元,同比下滑1.2%;实现利润总额1,766.9亿元,同比下滑2.8%。受行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医药制造业企业整体盈利水平仍处于下降趋势。 2、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我国“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涵盖了基本原则、具体目标、五大任务及四项保障等方面,推动我国医药工业进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更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1)医疗方面 2025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取消了“现场检查”部分,明确纳入评审的指标范围应当包括质量、安全、能力、效率、运行等多个维度,“26个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要尽可能纳入评审的指标范围。“临床营养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国卫办医函〔2022〕161号)”作为26个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体系之一,其指标涵盖多个维度,包括营养科医床比、营养科护床比、住院患者营养风险筛查率、存在营养风险住院患者营养治疗率等。 (2)医药方面 2025年3月,国家医疗保障局等4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明确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品追溯系统,积极推动药品全品种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追溯和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并逐步实现全部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覆盖。 2025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以目标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共分为4个部分15项内容。在全面强化纠风工作顶层设计上,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任务落地,切实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在持续深化医药购销领域治理上,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压实各部门在全流程监管上的主体责任,发挥穿透式审计监督优势,加强对医药行业社会组织的督促指导。在系统纠治 医疗服务乱象上,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频发领域的治理,深入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医德医风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在扎实推进保障落实工作上,强化部门间统筹,完善长效措施,以各部门联动推进组织实施。 (3)医保方面 2025年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本次清单涉及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参保人员三个主体,包括“集采药品耗材、国谈药直接结算”“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等6个服务事项。明确基本实现医保部门与医药企业对集采药品的直接结算,加快推动与医药企业对集采医用耗材、国谈药的直接结算。 2025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此次修订在坚持原有制度框架的基础上,主要是对于评价的档次、依据等做了调整:一是在原有法院判决案例和相关执法行政部门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审计移送处理书等案源信息。二是将“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档失信等级调整为“失信”“严重失信”“特别严重失信”三档,并相应从严调整了评价标准。三是精准加大惩戒力度。对失信行为涉及向医疗保障部门(含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行贿的,或在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围标串标的企业,一律按“特别严重失信”顶格处置。对“特别严重失信”生产企业,在中止其全部产品在评价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的同时,中止其涉案产品在所有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加大向生产企业穿透力度,评价处置原则上穿透至上市许可持有人。四是完善相关程序。进一步完善失信行为的纠正措施,鼓励企业通过降价纠正,不再保留慈善公益捐赠的方式。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以化学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在复合维生素类、微量元素类、电解质类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秉承“责任、分享、公信、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研发创新,坚持仿创结合,不断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2、主要产品 公司基于自身的研发实力,充分挖掘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选择市场空间大、技术门槛较高的品种开展研发,主导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等,并初步形成“成人+儿童”全人群覆盖的产品组合矩阵,有助于发挥协同效应、共同发力。 3、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1)生产性物料。包含自主生产产品及研发阶段的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以及合作产品制剂的部分关键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2)非生产性物料。包含固定资产及服务类项目等。 生产性物料通过与受托方的紧密配合与供产销协同的方式,控制合理库存及采购周期,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通过供应商管理制度,根据物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和供应商合作程度的不同来实施分级管理,同时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采购效率,保证物资的合格率,同时,与上游核心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信息共享、方案改良、合理库存、以量换价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非生产性物料,通过品类管理、招投标管理、流程优化管理、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需求管理、项目管理以及供应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式,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采购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