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二批) 目录 案例一:“港车北上”“澳车北上”政策顺利落地实施..............1案例二:高水平建设“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2案例三:创新实施粤澳货物“一单两报”服务..........................3案例四:“湾区认证”推动三地质量认证规则衔接..................4案例五:“湾事通”助力“三地同城、无感跨境”.......................5案例六:粤港实现政务服务“跨境通办”..................................6案例七:首个大湾区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出台.........7案例八: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澳门首发贴标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8案例九:横琴口岸创新实施客货车“粤澳联合一站式”查验..9案例十:广州探索科研用物资跨境自由流动新机制...........10案例十一:深圳建立与国际标准衔接的医院评审认证体系11案例十二:珠海“小切口”立法助力澳门专业人士跨境便利执业........................................................................12案例十三:中山率先落地“港药粤产”....................................13案例十四:前海率先试点推进建设领域规则与港澳衔接...14案例十五:南沙创新与港澳教育衔接机制............................15案例十六:河套率先试点数据跨境交易................................16 案例一 案例名称:“港车北上”“澳车北上”政策顺利落地实施 “澳车北上”和“港车北上”政策分别于2023年1月1日、2023年7月1日落地实施,符合条件的港(澳)私家车可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往来港(澳)与内地,实现“四个首创”。一是核发电子牌证。主动争取公安部大力支持,突破境外车辆临时入境有关“界限”,创新提出电子车牌概念。二是推出“免担保”政策。主动协调海关部门争取最大化政策优惠,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申请并获批准实行“免担保政策”。三是实行保险“等效先认”。争取金融监管总局等国家部委支持,实施港澳车辆跨境车险“等效先认”政策,创新实现承保在港澳、理赔在广东。四是创新申办模式。依托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联合港澳共建跨境车辆一体式信息系统,实现公安、海关、边检、口岸等部门数据共享,车主不出港澳即可一网申办。 “港车北上”“澳车北上”政策实施顺利,得到港澳居民热烈反响,截至2023年底,累计注册港澳用户11.1万多个,核发牌证6.4万多副,5.7万多辆港澳私家车入出广东、累计入出境132.9万多辆次。 案例二 案例名称:高水平建设“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报送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高水平建设“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服务支撑体系,实现港澳青年来粤创业政策、服务和交流机制“软联通”。一是政策“全覆盖”。推动实现在粤创业港澳青年与本地青年同等享受各项创业支持政策,包括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担保贷款、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等,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可达数十万元。二是服务“全链条”。集成粤港澳三地资源,建成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基地为龙头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84家,可提供集交流、培育、实训、孵化、展示、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创新实施“反向飞地”“大湾区职场导师”“港澳人士服务港澳人士”等服务模式。三是交流“全场景”。粤港澳三地合作,组织举办“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湾区行”以及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港澳赛区等系列活动,为港澳青年提供政策解读、基地推介、实地参访、项目路演、创业交流等全场景交流平台。 截至2023年底,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已覆盖9个大湾区内地城市,累计孵化港澳青年创业项目5000多个,为港澳青年提供各项补贴资助超过5000万元,组织相关交流活动超600场,超2万人次港澳青年参与,为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内地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案例三 案例名称:创新实施粤澳货物“一单两报”服务 报送单位:省商务厅 粤澳货物“一单两报”服务是依托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货物申报系统和广东电子口岸平台现有资源,通过电子化、信息化手段为内地和澳门企业货物通关提供便利报关服务。一是实现粤澳申报数据“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内地出口企业可通过导入装箱单的方式一次性完成粤澳两地申报录入,有效降低企业的申报量和手工录入差错率。二是实现编码自动转译推动跨境数据传输。即以内地报关单数据为数据源自动转译生成澳门申报单证数据,并经企业授权后将内地出口报关单数据跨境推送至澳门电子报关服务平台,暂存生成澳门进口申报单,从而实现货物申报由“串联”变“并联”,大大提高集中申报模式下粤澳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 该服务于2022年3月10日正式上线运行,截至2024年2月底,共计17家企业使用该项服务完成448票实单申报。原来需要人工录入的澳门进口货物申报必填项由24项减少为3项,原需手工根据经验进行的跨境商品编码转换可由系统近100%准确自动完成,大大减轻企业在澳门端申报的工作量,同时降低了手工重复录入错误率。“一单两报”应用的上线,将进一步助推粤澳跨境申报要素便捷流动,促进大湾区区域一体化发展。 案例四 案例名称:“湾区认证”推动三地质量认证规则衔接 报送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湾区认证”是继“湾区标准”后,在市场监管总局和粤港澳有关部门指导下,三地认证机构等经营主体,基于粤港澳大湾区共通执行标准,以粤港澳大湾区认证联盟形式开展的高端品质自愿性认证。一是认证制度共建。粤港澳三地认证机构等经营主体共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认证联盟,三地技术专家共同组成“湾区认证”专业技术委员会,广东粤港澳大湾区认证促进中心由三地代表共同担任理事,确保“湾区认证”由三地共同管理、共同推进。二是认证规则共通。“湾区认证”认证规则和依据标准由三地技术专家共同制定,技术指标符合三地市场准入要求,能够实现“一次认证、三地通用”。三是认证工作共推。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省市场监管局、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联合成立推进“湾区认证”工作常态化联络机制协调小组,强化“湾区认证”政策制度协调。 “湾区认证”已在工业消费品、农食产品和服务业等领域发布首批15个项目,上线“湾区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粤港澳大湾区认证促进中心组织认证机构,已对草莓、草鱼、鲈鱼、彩虹鲷鱼、鲫鱼、牛蛙等6种农食产品实施“湾区认证”,促进高品质产品在大湾区流通。 案例五 案例名称:“湾事通”助力“三地同城、无感跨境” 报送单位: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湾事通”(粤港澳跨境综合服务平台)是针对粤港澳三地居民跨境往来中普遍存在的服务资讯分布散、身份认证门槛高、支付应用操作繁等痛点堵点问题,以数字化为切入点,聚合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基础能力和数字化龙头企业优势资源,打造的综合服务平台。一是应用场景更聚焦。聚焦去港澳、来内地两类跨境人群刚需,打通包括跨境出行、通关、通讯、支付、求职、吃住游等高频泛公共服务。二是服务渠道与对象更广泛。“湾事通”在微信、WeChat(境外版微信)、支付宝以及服务港澳居民的AlipayHK、MPay同步上线,覆盖粤港澳大湾区所有城市,服务对象近9000万。三是参建力量更多元。改变传统以财政资金为主导的建设模式,创新“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建设模式,打造多元投资矩阵。 “湾事通”平台于2023年12月正式上线,首批上线服务超过100项,涵盖跨境证件办理、流量办理、交通出行、一码支付、就业招聘、就医买药、吃住游资讯等服务,日均活跃用户数3万余人(周末高峰值超8万人)。“湾事通”对以数字化手段推进规则衔接具有示范意义,助力粤港澳公共服务“三地同城、无感跨境”。 案例六 案例名称:粤港实现政务服务“跨境通办” 报送单位: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3年11月粤港签署《粤港政务服务“跨境通办”合作协议》,推动“数字湾区”建设在政务服务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标志着粤港政务服务合作迈入深度协同新阶段,围绕粤港政务服务“跨境通办”实现三个创新。一是以技术赋能“关键点”实现数字身份互认“新突破”。创新建立粤港在线数字身份互认体系,首次实现内地政务系统对香港市民数字身份在线认证;二是以服务渠道“多元化”构建湾区服务“新矩阵”。通过建设“跨境通办”线上服务专区及跨境服务地图,全方位打造湾区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湾区民生需求便捷办理;三是以统筹联动“三举措”开创湾区协同“新局面”。将省内各地各部门对港政务服务纳入省级统筹,统一“跨境通办”事项目录清单,加快组建“湾区通办服务联盟”,聚合优质服务提供商,为湾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服务专区正式上线以来,通过香港智方便APP绑定完成粤港在线身份认证用户超1.2万名,线上服务专区累计访问量超13万次。跨境服务地图累计接入湾区内地9市政务服务中心共70个“跨境通办”服务实体窗口。在港澳部署18台自助服务终端,可办理高频民生服务事项200余项。 案例七 案例名称:首个大湾区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出台 报送单位:省法院 广东高院结合近年来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的司法实践,创新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一)(以下简称《指引(一)》)。以推进规则衔接为抓手,创新优化涉港澳商事案件管辖、法律适用、诉讼服务等多项机制,为涉港澳商事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引,有助于涉港澳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一是避免同一争议纠纷在不同管辖地的重复起诉和重复审理,减少两地管辖权的积极冲突。二是简化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资讯资料查明、诉讼代理人和律师委托、文书送达等手续,便利港澳居民参加跨境诉讼活动。三是确认港澳法院和仲裁机构对案件事实认定的法律效力。 《指引(一)》立足内地司法体制和司法规则,融合贯通港澳做法,简化涉港澳民事诉讼程序,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的高效裁判。《指引(一)》出台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涉港澳商事案件超1万件,采取“活封活扣”在全省释放涉查封财产价值127亿余元;执结拖欠企业账款案件25万余件,为企业追回债务1101亿余元,越来越多的港澳当事人将大湾区内地九市法院作为诉讼“优选地”,助力我省打造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区际法律服务品牌。 案例八 案例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澳门首发贴标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 报送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省财政厅 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是一份中国与欧盟共同认可的、对减缓气候变化有重大贡献的经济活动清单。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省财政厅、香港品质保证局(第三方绿色认证机构)、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债券主承销机构)等部门密切协同,促成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澳门首发贴标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打造了“广东主体发行、香港认证支持、澳门市场上市、资金在湾区绿色项目运用”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投融资联动示范模式。该笔债券是全国首笔采用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标准发行的省级地方政府绿色债券,应用了我国参与制订的国际绿色金融标准最新成果;也是我国内地发行主体在澳门发行的首笔地方政府绿色债券,进一步丰富了澳门债券市场品种,促进了粤港澳绿色金融标准对接和绿色债券市场联动。 该笔债券于2023年8月31日在澳门成功发行,发行金额1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2.55%,募集资金将用于粤港澳大湾区污水防治269个项目。 案例九 案例名称:横琴口岸创新实施客货车“粤澳联合一站式”查验报送单位: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珠海边检总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粤澳联合一站式”是拱北海关以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