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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风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7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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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风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660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乔银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夏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夏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3第五节重要事项................................................................................................................................35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0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55第八节财务报告................................................................................................................................58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8.61%,主要是因为上年度公司新增风机产品销售订单量同比有较大提升,本期风机销售收入相应有大幅增长。 注2: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亏2.01亿元,主要是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有所增长使得毛利同步增加,同时公司持续严控费用,期间费用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且公司投资的合联营公司上半年度盈利较好,本期确认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使得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实现减亏。 注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47亿元,主要是上年度及本期新接风机产品销售订单有大幅增加,使得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九、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行业基本情况 1、报告期内行业主要政策回顾 2025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风电行业政策持续发力,从全面市场化、消纳责任权重、绿电直连到海上风电用海管理和规范林草地使用,多维度政策为行业发展筑牢根基,助力风电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1)推动新能源全面市场化,深化上网电价改革 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明确要求新能源项目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要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区分存量与增量项目:2025年6月前投产的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按现行政策执行,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此后投产的增量项目,电量规模结合消纳责任权重等确定,机制电价通过竞价形成。同时完善市场交易规则,推动新能源参与现货和中长期市场,缩短交易周期、提高频次,鼓励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并取消强制配储要求,转向市场化决策,促进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竞争转型。 (2)明确消纳责任权重,助力能源结构转型 2025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按此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考核评估;2026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需进一步提升,为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提供明确目标导向。同时,在电解铝行业基础上,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以重点行业为突破口,带动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各省需按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电网企业与能源局派出机构协同配合,保障消纳责任权重和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落实到位。 (3)推动绿电直连,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 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绿电直连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不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用户供绿电,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通知规范项目建设,新增负荷可配套新能源项目,存量负荷在满足条件下可开展绿电直连;加强规划统筹,项目规模、线路等纳入规划并备案,接入电压等级有限制,需编制整体化方案;鼓励模式创新,各类经营主体可投资,电源和负荷不同主体需签相关协议;做好源荷匹配,按“以荷定源”确定装机规模,明确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比例。在运行管理上,强化安全管理、电网接入、调度运行管理,厘清责任界面,鼓励提升系统友好性。交易与价格机制方面,并网型项目整体参与市场交易,合理缴费,规范计量结算。 (4)加强海上风电用海管理,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2025年3月,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优化海上风电项目用海审批流程,明确海域使用权取得方式,优先保障国家重点海上风电项目用海需求。在生态保护方面,要求项目建设严格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修复工作,确保海上风电项目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同时,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海洋资源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规划,引导海上风电项目合理布局,推动海上风电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5)规范林草地使用,促进绿色发展 2025年3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就《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官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征求意见稿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及沙化盐碱化草原上布局风电场项目,规定风机基础、施工和检修道路、升压站、集电线路等确需使用林草地的,可使用除特定保护林地和草原以外的林草地。列入国家级规划的重大项目,经论证无法避让占用基本草原的,在保证基本草原“三不变”前提下,可使用基本草原。风电场项目建设需节约集约使用林草地,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禁建区域的林草地。对依法已建项目,根据所处区域不同,制定改造升级与退出规则。此外,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做好规划衔接,提前介入项目选址,科学评估生态影响,开展生态监测与全过程监管。 2、报告期内行业发展情况 (1)国家政策引领行业发展,奠定新能源市场化改革基调。 136号文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新能源产业正式进入全面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该政策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包括实施差价结算、存量与增量项目差异化定价等举措,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该政策特别强调推动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国内招标稳健放量,国际化布局加速推进。 市场供需层面,国内风电招标规模延续了去年的放量态势,上半年公开招标量保持高位运行,新增装机需求持续释放。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截至2025年6月底,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约5.7亿千瓦,同比增长22.7%;风电新增装机容量5139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增加2555万千瓦,增幅显著。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行业规模扩张,但市场竞争烈度未减,整机商为巩固市场地位,在技术创新、成本管控及服务能力等方面加速布局,同时也推动了行业格局的进一步优化。在此背景下,出海成为企业应对国内市场饱和压力、拓展增长空间的重要战略选择,头部整机商纷纷加大海外市场投入,通过本地化生产、技术认证及资源合作等方式,加速融入全球新能源产业链。 (3)技术发展聚焦品质与价值,智能化赋能客户增益。 从技术发展趋势看,机组大型化进程趋于理性,产品的高品质以及能为客户带来的高收益回报,是整机商的发力点,也是客户满意度的源头。行业对设备可靠性、发电效率及全生命周期运 维质量的重视程度持续攀升。与此同时,智能化技术在风电领域的应用价值愈发凸显,其正逐步渗透到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的全流程,为客户在降低度电成本、提升发电收益、优化资产运营效率等方面提供了实质性支撑,成为新形势下契合客户“增收增利”核心诉求的技术突破口。 (二)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同时开展服务业务和风资源开发与投资业务,实现各块业务联动。 公司产品基本实现了全功率和全场景覆盖。目前承接订单的产品覆盖5MW到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