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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7 -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0032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张坚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迪萍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972,986.99元(含税)。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0第五节重要事项...............................................................................................................................2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2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5第八节财务报告...............................................................................................................................46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受天气因素及西北地区光伏限电等因素影响,水电、存量光伏、风电业务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使得本期相关指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主要政策 2025年1月23日,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以适应近年来分布式光伏规模激增、新技术应用和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新要求。《管理办法》将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与规范发展相结合,该支持的支持,该坚持的坚持。既要促进发展,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接网消纳承载力不足等制约问题;又要规范市场,对发展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给予坚决纠正和严格规范,推动行业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切实维护发用双方特别是农户合法权益,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 2025年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提出立足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坚持“生态优先、需求导向、优化布局、有序建设”总体原则,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明确了抽水蓄能规划、实施、建设运行过程中的管理要求,规定了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发建设方以及其他参与方的职责,这是抽水蓄能领域出台的首部系统性、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对引导抽水蓄能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促进新能源高质量消纳,支撑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1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全链条国际竞争优势凸显,优势企业梯队进一步壮大,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产业体系加速完善,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3-5家,产业主体集中、区域聚集格局基本形成。产品性能显著增强,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长寿命、经济可行的新型储能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多领域应用需求。应用领域持续拓展,新型储能产品与技术多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推动能源革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实物质保障。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要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通知》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通知》明确,创新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政策自2025年6月1日区分新老项目,对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对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各地按国家要求合理确定,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通过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既妥善衔接新老政策,又稳定行业发展预期,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2025年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2025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供应保障能力方面,全国能源生产总量稳步提升。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新进展。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发展质量效益方面,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保持合理水平。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综合效益更加显著。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2025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绿电直连模式的适用范围、管理方式、交易与价格机制等关键问题,为推动绿电直连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标志着我国绿电直连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绿电直连通过构建新能源发电侧与电力用户侧的连接通路,实现了电力供给的全流程物理溯 源,不仅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消纳和绿电供给水平、降低外向型企业产品碳足迹,也为分布式发电、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造了新应用场景,为电力系统“源网荷储”深度融合开辟了新路径。 2025年5月21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以典型项目和城市为载体,围绕新能源消纳、电网韧性提升、产业协同创新等七大重点方向开展试点探索,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技术突破与模式创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支撑,本次试点旨在通过单一方向技术突破与城市级综合探索相结合,通过技术创新与体制突破双轮驱动,有效提升能源系统灵活性、可靠性与低碳化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方案与体制机制,重点解决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后的电网稳定性、资源优化配置等核心问题,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奠定基础。 (二)电力行业、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披露,我国电力产业持续增长,特别是可再生能源领域快速发展。 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6.5亿千瓦,同比增长18.7%。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1.0亿千瓦,同比增长54.2%;风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同比增长22.7%。 在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方面,2025年上半年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1,504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62小时。投资方面,2025年上半年电源工程投资完成3,6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9%;电网工程投资完成2,911亿元,同比增长14.6%,显示了国家对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重视和投入。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浙能集团所属的专业从事风电、光伏、水电、氢能、储能等可再生能源业务方向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的综合型能源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已并网控股装机容量662.99万千瓦,其中水电113.28万千瓦、光伏346.39万千瓦、风电203.32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113万千瓦,海上风电90.32万千瓦)。 公司秉承“激水、追风、逐光”的产业发展观,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的发展方针,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为社会提供优质清洁环保的能源产品,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力争打造国内最具成长性的可再生能源上市企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