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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集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6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翟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详细阐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4第五节重要事项................................................................................................................................36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59第八节财务报告................................................................................................................................6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继续深耕智能网联和智能交通行业。随着人工智能、移动互联、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持续快速发展,以数据为核心的智能网联与自动驾驶技术持续推动智能交通系统革新,为公司所处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1、智慧交通与数字交通的大力发展:我国持续推动智慧交通、数字交通的发展,特别是在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出行服务、车路协同等重点领域,积极引导智慧交通、数字交通产业化进程。2024年5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自2024年起,通过3年左右时间,支持30个左右的示范区域,打造一批线网一体化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力争推动85%左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公路、25%左右的繁忙普通国道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随着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建设,将显著提升公路运输的智能化、智慧化、数字化水平。2025年5月17日,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印发《数字中国建设2025年行动方案》。《行动方案》部署了体制机制创新、地方品牌铸造、“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提升、数据产业培育、数字人才培育、数字化发展环境优化、数字赋能提升等8个方面的重大行动。其中提出,深度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积极开展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着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及智能制造装备。 2025年4月1日,《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区域(第二批)公示》,包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西、山东、湖北、海南、重庆、贵州和新疆十二个省份,覆盖范围较广,为公司所在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2024年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进一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应用。本次应用试点从“车路云一体化”技术落地和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应用两个维度开展更加深入的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通过城市级的规模化应用试点,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加速从示范应用向商业化推广演进。 2024年7月3日,工信部等五部委《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等20个城市(联合体)入选,标志着“车路云一体化”进入规模化落地发展的新阶段。 3、智能网联汽车的快速发展: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的发展,2024年,随着《关于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后续相关政策的实施,智能网联汽车的商业化应用进程显著加快。2024年6月,工信部等四部门确定9家联合体进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覆盖乘用车、商用车及特种车辆领域。2025年5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提到落实《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聚焦机械、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深入实施基础产品可靠性“筑基”和整机装备与系统可靠性“倍增”工程。落实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低空装备等领域政策措施,支持仪器仪表、农机装备、航空等领域高端关键零部件质量攻关,加强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研制,促进先进团体标准转化为行业或国家标准,带动提升产品供给质量。 《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推动完善自动驾驶汽车创新链和产业链,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制造,以及自动驾驶座舱、自动驾驶解决方案和感知、决策、通信、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促进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4、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其中重点包括支持交通运输设备的更新。2024年6月7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推动新一轮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支撑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根据2024年3月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信息,我国已经建成一批智能网联新型基础设施,完成大量路口智能化改造,安装了大量路侧设施,并完成了大量5G基站建设,为智能网联汽车的规模化应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本市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通过改造现有路侧基础设施的方式推进。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按照智慧交通发展规划和自动驾驶汽车发展规划要求,与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衔接。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的设计和使用,应当考虑各种自动驾驶技术路线的需求。 展望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演进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全面提速,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汽车产业的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转型与城市融合发展,将进一步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的协同进步。车路云一体化的智能网联市场蓄势待发,由过去碎片化和孤岛化的小规模市场,迅速走向规模化、批量化和标准化的蓝海市场。车路协同、高精度地图、云控平台等细分领域竞争加剧,头部企业技术壁垒进一步巩固。公司将紧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持续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核心产品竞争力,以更好地服务于智能交通和智能网联行业的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本着从“交通是兴国之要、强国之基”的国家发展总基调出发,基于在交通行业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积淀,充分理解交通行业的客户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致力于在智慧交通、智能网联、智慧城市等方向不断突破传统、追求创新。公司围绕“车”和“路”构建泛在感知业务生态,以人工智能、车路协同、数字孪生共性技术为基础,形成物联网全域融合感知、时空一体化数字底座、跨域资源共享与交换三大核心驱动能力。主要业务可概括为5大事业部、2大基础支撑体系、2类业务组团、2个营销体系。其中,5大事业部包括智能网联事业部、激光产品事业部、汽车电子产品事业部、ETC产品事业部、称重产品事业部;2大基础支撑体系包括北京、武汉、苏州、深圳的研发体系以及全国32个地市级技术服务中心的客户服务体系;2类业务组团包括18个分子公司和智能ETC等创新业务;2个营销体系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