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翟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详细阐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33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6第六节重要事项................................................................................................................................37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5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3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4第十节财务报告................................................................................................................................6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智能网联和智能交通行业。随着人工智能、移动互联、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以数据为核心的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正构建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 我国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数字交通,在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出行服务、车路协同等重点领域,引导智慧交通、数字交通产业化发展。在人工智能技术的逐步成熟以及多项政策的推动下,高速公路智能化、智慧化、数字化成为当下公路运输的主要发展方向。2024年5月1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推进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自2024年起,通过3年左右时间,支持30个左右的示范区域,打造一批线网一体化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力争推动85%左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公路、25%左右的繁忙普通国道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2024年7月25日,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下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区域(第一批)公示》,此次名单包括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和四川省,覆盖范围较广。与此同时,国家设备更新预计将会带动交通行业设备的大规模替换更新。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其中重点包括支持交通运输设备的更新。2024年6月7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推动新一轮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支撑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的发展,车路云一体化的智能网联市场蓄势待发,由过去碎片化和孤岛化的小规模市场,迅速走向规模化、批量化和标准化的蓝海市场。2023年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并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L4+自动驾驶技术发展推动了车辆、道路与云计算之间的协同进步,对道路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为智能网联城市端应用带来了崭新的发展机遇。2024年6月4日,工信部等《四部门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组织专家对首次集中申报的方案进行了初审和择优评 审,研究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下一步,四部门将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进一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应用。本次应用试点从“车路云一体化”技术落地和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应用两个维度开展更加深入的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通过城市级的规模化应用试点,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加速从示范应用向商业化推广演进。2024年7月3日,五部委《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等20个城市(联合体)入选,标志着“车路云一体化”进入规模化落地发展的新阶段。随着此政策的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以及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将成为我国新质生产力提升的重要实践和驱动引擎。根据2024年3月15日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信息,我国已经建成一批智能网联新型基础设施,完成3000余个路口智能化改造,安装一万余套各类路侧设施,完成约50万个5G基站,实现道路信息的实时感知和有效通信。双智城市建设向规模化示范城市迈进,城市智能网联建设将由碎片化转向全域大规模推广,给智能网联建设注入了新的驱动力。 智慧城市是数字中国、数字社会、数字交通的重要支撑,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点部署“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住建部近年来推进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的建设,强调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手段的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城市设施、推进数字基础建设,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高质量城市发展。同时,汽车产业的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转型,与城市融合发展,共同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的协同进步。“双智试点”城市已初步形成,通过双智城市实现智能网联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与汽车产业转型的紧密结合,未来双智城市建设将向规模化示范城市迈进。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演进,数字经济发展全面提速,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本着从“交通是兴国之要、强国之基”的国家发展总基调出发,基于在交通行业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积淀,充分理解交通行业的客户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致力于在智慧交通、智能网联、智慧城市等方向不断突破传统、追求创新。公司围绕“车”和“路”构建泛在感知业务生态,以人工智能、车路协同、数字孪生共性技术为基础,形成物联网全域融合感知、时空一体化数字底座、跨域资源共享与交换 三大核心驱动能力。主要业务可概括为5大事业部、2大基础支撑体系、2类业务组团、2个营销体系。其中,5大事业部包括智能网联事业部、激光产品事业部、汽车电子产品事业部、ETC产品事业部、称重产品事业部;2大基础支撑体系包括北京、武汉、苏州、深圳的研发体系以及全国32个地市级技术服务中心的客户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