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电子25H1点评 主要观点: 报告日期:2025-08-23 ➢25H1:收入547.8亿港元(同比+20.4%),归母净利润10.9亿港元(同比+67.8%),经调归母净利润10.6亿港元(同比+62.0%)。 ➢经调归母净利润接近此前预告上限。 ⚫收入分析:MiniLED和光伏高增 ➢显示:H1电视/中小/商显收入同比各+9%/+21%/+10%,其中电视整体:销额/销量/均价同比各+9%/+8%/+2%,拆分如下: 内销:销额/销量/均价同比各+4%/+4%/+1%,国补拉动下主品牌销量+10%高于雷鸟; 外销:销额/销量/均价同比各+12%/+9%/+3%,其中销量增速新兴+18%>欧洲+13%>北美-7%,北美关税扰动下渠道产品结构仍向上、ASP+13逆势增长。 重 视MiniLED结 构 改 善 :H1销量同 比+176%(Q1/Q2各+233%/148%,国内/外各+154%/197%),国内/外出货量中MiniLED占比各21%/8%(同比+13/+5pct)。 国内外份额向上:全球/MiniLED出货量市占分别为14.2%/28.7%(同比+0.9/+4.1pct)位列TOP2/TOP1。 ➢创新:H1收入同比+42%,高增主因光伏同比+111%超预期。 ➢互联网:H1收入同比+20%,其中海外同比+46%商业模式得到突破。 执业证书号:S0010524100003邮箱:chengqianzhi@hazq.com ⚫盈利分析:控费提效成果显著 ➢H1经调整净利率1.9%(+0.5pct),销售+管理+研发费用率-1.3pct为盈利提升主要驱动,而毛利率-0.6pct主要受光伏占比提升至20%影响,拆分如下: 1)电视毛利率同比+0.5pct(国内+1.7pct/国外+0.1pct),产品结构显著改善; 2)互联网毛利率同比+0.5pct主因海外占比提升; 3)创新毛利率同比-1.6pct主因毛利率较低的光伏高增。 ⚫投资建议:维持“买入” ➢我们的观点: 1.TCL电子25H1预告:结构向上盈利改善2025-07-232.TCL电子24A:超额完成激励目标2025-03-233.TCL电子24H2预告:持续向上,H2盈利再超预期2025-02-18 25H1全球化拓展+高端化突破逻辑持续兑现,向全年扣非23.3亿(同比+45%)股权激励目标上限稳步迈进,后续关注MiniLED全球放量+北美关税库存修复进程,此外雷鸟AI眼镜+机器人布局亦有望带动估值上修。 ➢盈利预测:我们预计25-27年营收为1164/1337/1495亿港元,同比 +17%/15%/12%;归母净利润为23/28/32亿港元,同比+30%/24%/12%,当前对应PE为10/8/7X,分红率50%对应当前股息率约5%,维持买入。 ⚫风险提示 关税超预期波动,市场景气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面板价格大幅波动。 财务报表与盈利预测 分析师:邓欣,华安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消费组组长兼食品饮料、家用电器、消费首席分析师。经济学硕士,双专业学士,10余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中泰证券、中信建投、安信证券、海通证券,曾任家电、医美、泛科技消费首席分析师等,专注于成长消费领域,从产业链变革视角前瞻挖掘投资机会。 分析师:成浅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本科,曾任职于德邦证券。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以勤勉的执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和信息均来自市场公开信息,本人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仅供参考。本人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任何形式的补偿,分析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提供。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合规渠道,华安证券研究所力求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均不做任何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华安证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或其他服务。 本报告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未经华安证券研究所书面授权,本研究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如欲引用或转载本文内容,务必联络华安证券研究所并获得许可,并需注明出处为华安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文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和删改。如未经本公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本公司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本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证券(或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A股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定义如下: 行业评级体系 增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中性—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减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 公司评级体系 买入—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增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中性—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减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卖出—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无评级—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