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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3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3379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胡淇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旭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燕露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0,479,0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5,353,291.84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包括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所有本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或即将发生的业务活动、事件或发展动态的陈述(包括但不限于预测、目标、估计及经营计划)都属于前瞻性陈述。受诸多可变因素的影响,未来的实际结果或发展趋势可能会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异。本报告中的前瞻性陈述为本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作出,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中的“(一)可能面对的风险”,包含公司对可能面临的具体风险的阐述和应对措施。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5第五节重要事项................................................................................................................................29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5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9第八节财务报告................................................................................................................................50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8.58%、利润总额同比增加156.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59.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63.61%,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氟制冷剂销售单价大幅上涨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87.50%,主要是本期销售单价上涨,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1.68%、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9.5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盈利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营氟制冷剂、氟发泡剂、氟化氢,行业情况具体如下: HFCs制冷剂为目前我国正在发展的第三代主流制冷剂,主要用于空调、冰箱、汽车等设备制冷系统。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我国HFCs生产量和消费量已于2024年以2020-2022年平均值为基础进行冻结,并于2024年对HFCs的生产和消费实行配额管理,将自2029年开始削减。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的《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2029年1月1日前,HFCs受控用途使用量至少削减基线值的10%,将优先在汽车、家电、工商制冷空调等重点行业开展削减活动。汽车行业自2029年7月1日起,禁止新申请公告的M1类车辆空调系统使用GWP值大于150的制冷剂;鼓励在电动汽车热系统领域开展自然工质制冷剂替代技术研发和应用。家电行业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FCs为制冷剂的电冰箱和冰柜产品;自2029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用于国内销售的充注GWP值大于750制冷剂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除外;鼓励使用自然工质制冷剂。工商制冷空调行业自2029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充注GWP值大于750制冷剂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额定制冷量或制热量≤12kW)、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额定制冷量或制热量≤12kW);禁止生产或新建、扩建充注GWP值大于2500制冷剂的其他制冷设备或制冷系统(蒸发温度-50℃以下设备除外);鼓励工业及冷链物流领域大中型制冷系统和轻型商用制冷设备使用自然工质制冷剂。 自2024年起,国家对第三代(HFCs)制冷剂实施了配额制管理,行业竞争格局持续改善。在对配额政策的理性预期下,受供给端刚性约束及需求端双重驱动,2025年上半年制冷剂价格整体保持上涨,成本端窄幅波动,行业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据百川盈孚数据,HFCs主流制冷剂品种R134a、R125、R32、R410A的2025年6月均价较年初分别上涨15.29%、8.33%、22.09%、16.67%。 HCFCs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我国于2013年正式实施HCFCs的生产和消费冻结,并对HCFCs的生产和消费实行配额管理,自2015年开始实施削减,至2025年削减基线值的67.5%,至2030年削减基线值的97.5%,并于2040年以后完全淘汰。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的《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2030年1月1日前,除保留少量用于满足制冷空调维修等用途的需求外,所有行业完全淘汰HCFCs受控用途使用。工商制冷空调行业HCFCs使用量在2025年至少削减行业基线值的67.5%,自2027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s为制冷剂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自2030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s为制冷剂的工商制冷空调设备。 HCFC-22为第二代主流制冷剂,主要用于工商业、家庭空调系统及冰箱等设备制冷系统,由于主要增量市场被第三代HFCs制冷剂所替代,HCFCs制冷剂目前主要面向配套制冷设备的售后维修等存量市场,市场需求相对稳定。2025年,受到削减预期影响,HCFC-22产品价格稳步上行,据百川盈孚数据,HCFC-22的2025年6月均价较年初上涨6.06%。原料用途方面:HCFC-22作为PTFE的原料,应用于石油化工管道防腐、线缆绝缘阻燃材料、防粘层、医用耗材、建筑材料 等领域;HCFC-142b作为PVDF的原料,应用于建筑涂料、光伏背板膜、锂电材料粘结剂、化工管道防腐、线缆护套、水处理膜等领域。 HCFC-141b主要用作生产聚氨酯硬泡的发泡剂,下游市场包括建筑板材、房屋墙面保温防水喷涂泡沫、管道保温材料、家用电器(冰箱冰柜、消毒柜等)隔热层、冷藏集装箱、热水器等领域。2018年10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禁止生产以一氟二氯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冰箱冷柜产品、冷藏集装箱产品、电热水器产品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使用HCFC-141b为发泡剂生产冰箱冷柜产品、冷藏集装箱产品、电热水器产品。2023年9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禁止生产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的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不得使用HCFC-141b为发泡剂生产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2025年4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受控用途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除出口外,管控物质受控用途生产单位只能向已取得使用配额或已备案的销售、使用和维修单位销售管控物质。聚氨酯泡沫行业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141b为发泡剂的产品。挤出聚苯乙烯泡沫行业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s为发泡剂的产品。电子、仪器、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等工业领域清洗行业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HCFCs作为溶剂和清洗剂使用。因此,HCFC-141b已进入产品生命周期的末期,即将退出市场。 工业上常用硫酸和萤石粉作为原材料反应生产无水氟化氢,无水氟化氢是HFCs、HCFCs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同时也是氟化盐、氟精细化学品、氟聚合物等氟化工产品的重要基础原料。其水溶液氢氟酸主要用于金属、集成电路、显示屏、光伏等行业的清洗与蚀刻。氢氟酸价格受其供需格局、生产厂家开工率以及上游原材料萤石粉及硫酸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