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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11 财报 Franky!
报告封面

半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二、公司负责人盛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迎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迎周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录 第一节公司概况...........................................................5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6第三节重大事件..........................................................11第四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3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15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18附件Ⅰ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77附件Ⅱ融资情况............................................................78 释义 第一节公司概况 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生产商,主要业务覆盖LED应用产品的生产、加工和COB业务,主要产品为:发光二极管、红外发射管、红外接收模组等。 公司拥有自已的专利技术和研发销售团队,公司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商提供细分市场的LED光源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智能家居、消费电子、安防等领域。 公司收入来源为产品销售,并持续使用代理+直销的模式开拓业务。公司以稳定成熟的经销商代理模式作为基础,加以直销模式去开拓新市场,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及影响力,形成业务量增长。 (二)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财务状况分析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6,371,643.79元,较期初增长52.40%,主要原因是本年客户回款商业承兑汇票占比增长。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4,455,663.32元,较期初增长22.65%,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加大营销力度,2025年二季度销量较上年四季度明显增长,形成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 (二)营业情况与现金流量分析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26%,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营销力度,维护现有客户深耕现有市场,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营业收入较上期增长。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7.31%,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随之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3.76%,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流入249,371.64元,较上期下降3,744,138.12元。主要原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取得的现金下降了2,686,007.70元,支付货款的现金减少1,326,506.89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了1,372,485.18元,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了1,271,117.23元,综上原因形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9.00%,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流出1,246,255.69元,较上期增加净流出586,871.74元。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长558,671.27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30.94%,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流出4,047,466.66元,较上期增加净流出2,294,837.49元,。主要原因是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长3,294,837.49元。 四、投资状况分析 (一)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适用√不适用 (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三)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企业社会责任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国家关于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法定义务,公司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为实现公司经营中无污染,无防害创造条件,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招用脱贫人员,为维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贡献一份力量。 六、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第三节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件索引 二、重大事件详情 (一)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无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五)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抵押借款行为用以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增加资金流动性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 第四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自然人股东中,盛刚与盛梅系兄妹关系,梁珊系盛梅的女儿,盛刚与王亚萍为夫妻关系且是一致行动人,盛聿珂为盛刚与王亚萍女儿。除此之外,上述自然人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盛刚与盛梅是兄妹关系,盛刚与王亚萍为夫妻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其他人之间为非关联方关系。 (二)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适用□不适用 林惠作,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台湾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4月1日至1993年5月26日,就职于光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厂务部员工;1993年6月1日至1998年7月20日,就职于南京华鼎电子有限公司,任研发部工程师;2001年5月1日至2004年2月1日,就职于光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部工程师;2004年3月1日至2008年12月1日,就职于光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部经理;2009年3月1日至2012年4月15日,就职于连云港光鼎电子有限公司,任照明应用研发部经理;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10月15日,就职于南京华鼎有限公司,任总经办副总;2012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30日,就职于连云港光鼎电子有限公司,任总经办总经理;2018年11月1日至今,就职于连云港光鼎电子有限公司,任总经办大中华区总经理。 张仙燕,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5月10日至今,就职于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制造部经理。 姚震英,男,出生于197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至2005年4月任职于常州市远华纺织有限公司设备维修员;2005年5月至2015年3月任常州欧密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备工程师,2015年3月至2022年11月任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主管、设备总工程师;2022年11月至今任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环部经理。 赵迎周,男,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10年2月,就职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子公司,任成本会计;2010年3月至2015年7月,就职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子公司,历任总账会计、财务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4月,就职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公司,任财务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29日就职于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处长。2020年4月30日至今就职于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负责人兼信息披露负责人。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员工情况 (二)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盛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迎周迎周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三、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具体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6。 (二)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附注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2014年7月由常州欧密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54,073,466.41元,按1:0.7767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数4,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计入实收资本(股本),超过折股部分的净资产12,073,466.41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2月2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2015]394号文)批复,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欧密格”,证券代码为832059。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取得江苏省常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694547165X号《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武南中路98号;法定代表人:盛刚;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本公司属光电显示行业。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新型平板显器件、液晶模组、集成电路、LED显屏、LED照明设备、平板触摸屏、线束及车灯研发、制造、销售;贴片、小家电加工,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