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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水泥: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2025-08-11 港股财报 🌱
报告封面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亏损承担任何责任。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摘要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5,553,891,00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5.4%; •2025年上半年营业亏损约为人民币175,395,000元,而去年同期经营亏损为人民币500,932,000元; •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亏损约为人民币250,247,000元,而去年同期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为人民币530,628,000元; •2025年上半年每股基本亏损人民币0.06元。 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报告期”)的综合业绩及2024年同期可比较期间未经审核的财务数据。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获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阅及董事会批准。 附注 2025年 人民币千元 2024年 人民币千元 营业收入 3(a) 5,553,891 6,566,739 经营成本 (4,757,294) (5,943,363) 毛利 796,597 623,376 其他收入 5 68,540 82,755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损失之拨回净额 18,990 20,591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损失之净额 (29,620) (18,335) 销售费用 (112,724) (133,209) 管理费用 (475,378) (558,034) 其他费用、收益及损失之净额 6 3,621 (9,618) 非高峰停产期间产生的费用 (445,421) (508,458) 经营亏损 (175,395) (500,932) 财务费用 7(a) (86,325) (90,486)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8,810) (3,801) 税前亏损 (270,530) (595,219) 所得税费用 8 (33,902) (21,417) 本期亏损 (304,432) (616,636) 以下人士应占亏损:本公司股东 (250,247) (530,628) 非控股股东 (54,185) (86,008) 本期亏损 (304,432) (616,636) 每股亏损基本(人民币元) 10 (0.06) (0.12) 摊薄(人民币元) (0.06) (0.12) 简明综合损益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 人民币千元 2024年 人民币千元 本期亏损 (304,432) (616,636) 本期其他综合(支出)╱收益不会重新分类为损益的项目: 从功能货币换算为呈列货币的外币折算差额 (3,159) 4,867 本期综合支出合计 (307,591) (611,769) 以下人士应占综合支出: 本公司股东 (253,406) (525,761) 非控股股东 (54,185) (86,008) 本期综合支出合计 (307,591) (611,769) 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 于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核 附注 2025年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 16,053,671 16,373,192 使用权资产 2,274,778 2,228,055 无形资产 1,907,500 1,992,921 商誉 14,224 14,224 其他金融资产 20,340 20,051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 402,566 441,976 递延税项资产 357,222 355,449 其他长期资产 792,040 746,214 21,822,341 22,172,082 流动资产存货 2,062,878 1,906,613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11 1,546,192 1,557,819 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 12 1,118,171 1,129,968 可收回税项 65,204 67,886 受限制银行存款 13 752,903 692,672 定期银行存款 560,356 515,652 银行结余及现金 2,058,263 2,179,627 8,163,967 8,050,237 流动负债银行借款-于一年内到期 14 3,869,470 3,797,750 应付账款 15 3,220,729 2,966,434 其他应付款及预提费用 16 2,071,867 2,073,275 合约负债 456,074 307,181 应交税金 71,048 100,540 租赁负债 21,059 8,082 9,710,247 9,253,262 净流动负债 (1,546,280) (1,203,025)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0,276,061 20,969,057 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 于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核 附注 2025年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银行借款-于一年后到期 14 1,145,490 1,567,710 长期应付款 566,786 572,618 界定福利责任 131,310 131,310 递延收益 342,134 352,602 租赁负债 146,370 63,278 递延税项负债 61,448 89,333 2,393,538 2,776,851 净资产 17,882,523 18,192,206 股本与储备股本 17 295,671 295,671 股本溢价 8,235,037 8,235,037 股本和股本溢价 8,530,708 8,530,708 其他储备 9,391,533 9,644,939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总额 17,922,241 18,175,647 非控股股东权益 (39,718) 16,559 权益合计 17,882,523 18,192,206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 1编制基准 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采纳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规定编制。 本公司董事认为,考虑到下述各项计划及措施,本集团将拥有足够的营运资金为其运营提供资金并履行其自报告期末起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的财务责任,因此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本集团已经及正在采取的管理其流动性需求及改善其财务状况的若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i)就本集团的借款而言,管理层将于借款到期前积极与银行协商,确保借款得以续期。本公司董事并不预期于到期时续期大部分该等借款会遇到重大困难,亦并无迹象表明该等银行借款人不会应本集团要求而续期现有银行借款。本公司董事已评估彼等可获得之相关事实及情况,并认为本集团将可于到期时续期该等借款。 (ii)本集团正在销售成本及行政开支方面实施成本控制措施及其他全面政策,以增加未来几年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入;及 (iii)本集团已委任外部律师及╱或指派内部律师处理未决诉讼,并降低任何法律索赔的风险敞口。就部分诉讼而言,董事认为本集团有正当理由对索赔进行辩护。 本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核,但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2主要会计政策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若干金融工具外,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以历史成本为基准编制。 除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引致的新增会计政策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计算方法与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呈列者相同。 应用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于本报告期间,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下列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用于编制本集团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相关准则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强制生效: 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汇率变动之影响” 缺乏可兑换性 除下文所述者外,于本报告期间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对本集团当期及过往期间的财务表现及状况及╱或对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2.1应用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兑换性”之影响 2.1.1会计政策 外币 本集团会评估一种货币在计量日期是否可为特定目的兑换成另一种货币。倘本集团在计量日期能够为特定目的获得不超过极少量的另一种货币,则该货币不可兑换成另一种货币。当一种货币在计量日期不能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时,本集团会估计该日期的即期汇率。本集团估计即期汇率的目的是反映市场参与者之间在当前经济条件下于计量日期进行有序兑换交易的汇率。 于估计即期汇率时,本集团可使用不作调整的可观察的汇率或其他估计技术。例如,本集团使用的技术可能包括: •本集团评估可兑换性以外目的的即期汇率;及 •在货币的可兑换性恢复后,本集团能够为特定目的获得其他货币的第一个汇率(第一个后续汇率)。 2.1.2过渡及影响概要 应用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业绩并无重大影响。 3营业收入及分部报告 (a)营业收入 按主要产品或服务项目划分的客户合约收入分拆情况列示如下: 2025年 人民币千元 2024年 人民币千元 销售水泥 4,690,751 5,358,386 销售熟料 445,469 621,177 销售混凝土 187,322 348,070 销售其他产品 230,349 239,106 5,553,891 6,566,739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产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按收入确认时间划分的客户合约收入分拆情况于附注3(b)披露。 (b)分部报告 由于本集团只有一种业务,即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水泥、熟料、混凝土及水泥相关产品,所以本集团的风险和回报率主要受到地域差别的影响。 本集团按地域来管理其业务。根据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即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内部汇报资料以供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的方式,本集团按照其业务营运所在地区识别及呈列以下四个可呈报分部。 •山东省-以中国山东省为主要经营区域的本集团的附属公司,从事水泥、熟料、混凝土及其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东北地区-以中国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为主要经营区域的本集团的附属公司,从事水泥、熟料及其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山西省-以中国山西省和陕西省为主要经营区域的本集团的附属公司,从事水泥、熟料、混凝土及其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新疆地区-以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为主要经营区域的本集团的附属公司,从事水泥、熟料、混凝土及其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于达致本集团的可呈报分部时,并无对主要经营决策者识别的经营分部进行汇总计算。 (i)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为评估分部表现和分配分部之间的资源,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以下基础管理各呈报分部的业绩、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流动资产,惟于联营公司的权益、递延税项资产及其他企业资产除外。分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预提费用、合约负债以及由分部直接管理的银行借款及租赁负债。 —收入和支出是根据各分部产生的收入和支出或各分部应占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所产生的收入和支出分配至可呈报分部。 —分部业绩指在未分配应占联营公司业绩、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出售附属公司收益、未分配其他收入、总部管理费用及无法分配的银行借款产生的财务费用之前,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