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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固定收益月报:国债等债券取消免税有何影响?

休闲服务2025-08-03西部证券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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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固定收益月报:国债等债券取消免税有何影响?

债等债券取消免税有何影响? 8月定收益月报 核心结论 新规前后主要的变化:银行、保险、券商自营部门持有债、方债、金融债的利息收入增值税税率从0变为6%;公募基金、其他资管产品持有债、 姜珮珊S0800524020002 分析师 证券研究报告 2025年08月03日 方债、金融债的利息收入增值税税率从0变为3%。 为何要调整税收规定?1)缩小不同债券之间的税收差异,完善债市制度建设。免税效应下商业银行等机构倾向于将债、方债持有至到期,降低了二级市流动性;由于税制不同,影响了债收益率曲线的精准性。叠此缩小不 同债券之间的税收差异,有利于更好发挥债收益率曲线的定价基准作用,完善债市制度建设。2)扩大税收来源,补充财政收入。新规采用“新老划段的方式,叠此短期内带来的税收收入较为有限,未来随着新规发行债券规模 增长,税收贡献将大幅提高。 取消免税如何影响债市?1)短期来看,新老券利差:利好老券,后续新旧规则下债券收益率利差将有所扩大,以10年期债为例,新老券利差或将提升6-11BP;信用债:新规后金融债信用利差将被小幅压缩,性价比降低,而非 金信用债信用利差将扩大5-10BP,性价比有所提升;对于资管产品:新规下 资管产品相较于自营机构税收优势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公募基金优势明显,或将加大机构委外力度。新规采用“新老划段”的方式,有利于新政策的平稳实施。2)中长期来看,仍需观察其他免税政策是否取消。央行也关注到了 不同机构税收差异对债市的影响,如果后续市形成了免税取消将逐步扩大到所得税或其他机构的预期,则会影响债市情绪及自营机构的委外配置节奏 8月债市展望:资金面整体平衡,债市或仍以震荡为主。策略上把握调整中 的机会,建议哑铃配置,关注交易盘强博弈下的逆向操作。 jiangpeishan@research.xbmail.com.cn 魏旭博S0800525040007 weixubo@research.xbmail.com.cn 联系人 魏洁 weijie@research.xbmail.com.cn 钟泽淏 zhongzehao@research.xbmail.com.cn 相关研究 本轮债市调整的特征、原叠及后续空间——定收益周报2025-07-27 存款搬家还吨持续吗?——定收益周报 2025-07-20 上半年债市机构行为小结——定收益周报 2025-07-13 关注超长期特别债可能的换券交易——定收益周报2025-07-05 定收益月报 7月复盘: 1、利空叠素逐渐增多,收益率大幅调后重震荡,全月资金面衡偏松。 2、7月银行间杠杆率月内先下后上,债基久期中位数高位落。 3、7月方债发行量超1.2万亿元,存单平发行利率下行5bp至1.62%。 经济数据:6月工业企业利润降幅收窄,7月制造业PMI淡季落;7月以来,房产、工业生产边际走弱,汽车消费、港口吞吐量同比较强。 海外债市:美7月非农数据低于预期;美联储理事库格勒宣布辞职;7月美债、欧债下跌,新加债市上涨。 大类资产表现:原油>螺纹钢>中证1000>沪深300>美元>可转债>生猪>中资美元债>沪金>中债>沪铜。 风险提示:经济复苏进程不及预期,政策落效果不及预期,监管政策超预期,风险偏好变化。 索引 内容目录 一、国债等债券取消免税有何影响?4 1.1关于债券投资的税收规定4 1.2新规后主要券种税后收益率变化6 1.3为何要调整债券税收规定?7 1.4取消免税如何影响债市?8 1.5如何看待8月债市?8 二、7月债市复盘10 2.1债市走势复盘:利空因素逐渐增多,收益率大幅回调后重回震荡10 2.2资金面:均衡偏松11 2.3二级走势:收益率上行12 2.4债市情绪:7月银行间杠杆率先下后上、债基久期回落14 2.5债券供给:7月地方债发行量超1.2万亿元16 三、经济数据:房地产、工业生产边际走弱18 四、海外债市:美国7月非农数据低于预期21 五、大类资产:股强债弱、原油、螺纹钢涨幅靠前23 六、政策梳理24 七、风险提示28 图表目录 图1:7月央行日度流动性投放情况9 图2:季节性来看,8月易变盘9 图3:8月中旬后资金价格多逐步提升9 图4:7月央行流动性投放情况11 图5:隔夜回购利率(%)12 图6:七天回购利率(%)12 图7:存单发行利率和FR007-1Y互换利率(%)12 图8:1M国股银票转贴现利率(%)12 图9:18年以来10Y国债新老券利差与活跃券切换点(BP)14 图10:18年以来10Y国开债新老券利差与活跃券切换点(BP)14 图11:2024年以来30Y国债次活跃券与活跃券利差变化14 图12:30Y国债换手率与国债利率(周度,%)15 图13:国债50Y-30Y利差本周有所走阔15 图14:银行间债市杠杆率(%)15 图15:交易所债市杠杆率(%)15 图16:中长期纯债型基金中位数(年)与久期分歧度15 图17:中长期利率债基中位数(年)与久期分歧度15 图18:利率债净融资额月度走势(亿元)16 图19:7月同业存单发行利率下行18 图20:7月末1YNCD-R007利差为5.2bp,环比6月末上升43bp18 图21:中观高频经济数据表现19 图22:基建与物价高频数据表现20 图23:美国海关海运进口提单数据(单位:TEUs)21 图24:中美10Y国债收益率利差(%)23 图25:大类资产涨跌幅(%)23 表1:新规前后不同机构或产品、不同券种适用的增值税、所得税及综合税率5 表2:新规前后不同券种到期收益率及新规对新旧券估值利差影响(收益率:%,利差:BP) .................................................................................................................................................7 表3:7月情况总结与8月关注10 表4:7月国债和国开债收益率走势13 表5:国债、地方债、政金债、同业存单发行情况16 表6:2025年7月国债发行情况与8月国债计划发行情况17 表7:各市场主权债利率月度表现22 一、国债等债券取消免税有何影响? 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公告发布后,引发市场热议,债券市场尾盘发生较大波动,存量债券利率先上后下。 1.1关于债券投资的税收规定 债券投资主要涉及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将金融服务纳入营改增范围,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 务和金融商品转让等,其中债券投资利息属于贷款服务,资本利得属于金融商品转让,适 用税率为6%。增值税附加税包含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5%、1%三档)、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三种。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或个人的利息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均需要缴纳所得税,对于机构投资债券,主要适用企业 所得税相关规定,包括持有期利息收入和转让时的资本利得,税率25%。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为企业法人。 除了以上一般性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不同券种、不同投资机构设置了对应的税收优惠措施: 对于券种,主要是针对持有国债、地方债、铁道债、金融债的优惠。1)国债、地方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所得税1;2)铁道债利息收入所得税减半2;3)金融机构持有金融债 券被归类为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其中金融债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同业存单、其他金融机构债券3;4)8·1新规定后,国债、地方债、金融债需要缴纳增值税4。 对于不同投资机构或产品,主要是针对证券投资基金、境外投资机构、资管产品的优惠。 1)公募基金持有债券的利息收入、资本利得免征所得税,利息收入增值税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税率3%,资本利得免征增值税5;2)境外投资机构利息收入、资本利得免征增值税、所得税(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增值税相关规定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6; 1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的规定,国债、地方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地方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2根据《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关于2014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号)、《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0号)、《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公告[2019]57号)、《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公告[2023]64号),2011年 -2027年期间铁道债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半。 3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免征增值税,金融同业往来包括: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金融债券、同业存单,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属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 4根据《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公告[2025]4号),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5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公募基金买卖债券的价差收入、利息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公募基金利息收入增值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税率3%;根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公募基金买卖债券免收增值税。 6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买卖境内证券免征增值税;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公告[2021]34号),境外机构持有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3)其他资管产品持有债券的利息收入、资本利得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税率3%。资管产品无法人资格,不征收所得税7。 总体来看,8·1新规前后,主要的变化是:1)银行、保险、券商自营部门持有国债、地方债、金融债的利息收入增值税税率从0变为6%;2)公募基金、其他资管产品持有国债、地方债、金融债的利息收入增值税税率从0变为3% 结合针对不同券种、不同机构或产品的纳税规定,我们可以得到新规后四大类机构持有不同类型债券的税率:1)银行、保险、券商自营部门:对于增值税,持有债券的利息收入、 资本利得缴纳6%的增值税;对于所得税,转让债券的资本利得缴纳25%的所得税,持有国债、地方债的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持有铁道债的利息收入缴纳12.5%的所得税,持有 金融债、其他信用债的利息收入缴纳25%的所得税;2)公募基金:持有债券的利息收入 缴纳3%的增值税,免收所得税;转让债券的资本利得免征增值税、所得税;3)其他资管产品: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