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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经营目标、业绩预测等前瞻性的内容,系公司管理层的初步预测,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分析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参阅公司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7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5第五节 重要事项....................................................................................................................................................27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5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41第八节 财务报告....................................................................................................................................................42第九节 其他报送数据.......................................................................................................................................... 14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查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会议选举陈龙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补选陈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陈龙先生同时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并换发公司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经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电力的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咨询等业务,生产商品为清洁电力能源。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36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1家;已投产运营的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2734MW(含独立储能),其中,风力发电项目并网装机容量1720.5MW;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装机容量853.50MW;独立储能项目并网装机容量160MW。另外,公司已核准的在建风光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100MW、独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为1200MW。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践行者和推动者,深刻领会“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大意义,始终秉承“善用有限资源,创造无限价值”的经营理念,锚定“绿色低碳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长远目标,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主动融入新疆“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方向,深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电力能源项目,助力新疆区域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模式 1.前期开发模式 公司项目前期开发主要流程涵盖资源获取与评估、预启动、项目立项、建设审批(含投资决策)四个阶段。 资源获取与评估/预启动:市场营销部负责筛选符合公司主业和发展定位的项目资源,编制预启动申请报公司审批。获批后,依据政府及行业规定积极向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进行申报。 项目立项:项目取得政府核准(备案)批复后,由市场营销部提交正式立项申请,经公司审议通过,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建设审批(含投资决策):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并提交建设申请。申请内容需包含建设筹备情况、效益指标测算、技术路线方案、建设时序计划、资金筹措方案、风险预判及保障措施等。该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正式下发建设批复。 2.采购模式 公司已建立覆盖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运营、筹融资、人力资源等完备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内容主要涵盖工程采购(如建筑安装)、物资采购(如设备材料)及服务采购(如智力咨询)。采购方 式包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零星采购及单一来源采购等。其中,“公开招标+集中采购”作为核心采购方式,有效规范了采购行为、合理控制了采购成本、保障了高标准采购质量。 3.生产模式 通过风力发电机与光伏电池板,将自然界的风能与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并经由输变电系统接入公用电网,完成清洁电力能源的生产全过程。在此基础上,需综合考量自然资源变化、用电负荷波动、电网及电场设备检修技改计划、全社会电力供需平衡等因素,动态调度生产任务、优化交易策略。以此实现“度电必争、千瓦不让”的精细化运营目标,同时最大化度电效益,保障项目投资收益的稳定性。 4.销售模式 根据国家发改委《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化交易电量。 保障性收购电量:依据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规定确定,由电力市场相关责任主体承担收购义务。 市场化交易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其收购责任由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各方共同承担。 目前,公司运营的电场(站)按其接入电网的要求参与市场化交易。对于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场(站),公司依据项目核准时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上网电价,或与所接入电网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约定的电价结算电费。 5.项目运维模式 基于多年运维实践,公司已构建完善的标准化运维体系:制定标准化作业流程,出台规范化的安全、运行、检修三大规程,从制度层面夯实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同时,针对电场(站)地理位置差异及发电技术路线特点,公司创新应用“集控中心+自主运维”、“集控中心+委托运维”、“集控中心+无人值守”等多种现代化运维模式。该模式组合既能灵活适配各场站特性,又能有效保障运维质量与效率、降低运维成本,为电场(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政策 (1)新能源市场化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月27日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提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明确对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各地按国家要求合理确定,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家数据局等五部门于2025年3月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号),《意见》在提出2027年、2030年绿证市场建设目标基础上,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十七条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措施。同时,《意见》从灵活满足用户多样化绿色电力消费需求角度出发,提出了完善绿证交易和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