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研究报 告增持(维持) 行业:医药生物 创新药十六条支持措施发布,推动医保数据应用、商保目录设立 ——医药生物行业周报(20250630-0704) 主要观点 2025年7月1日,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文件从加大创新药 日期: 2025年07月06日 研发支持力度、支持创新药进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强化 分析师:张林晚 Tel:021-53686155 最近一年行业指数与沪深300比较 医药生物 沪深300 31% 26% 22% 17% 12% 7% 2% -3%07/24 -8% 09/24 11/2402/2504/2506/25 E-mail:zhanglinwan@shzq.comSAC编号:S0870523010001 行业周报 相关报告: 《AI制药高速发展,BD合作热度持续》 ——2025年06月30日 《ADA大会拉开帷幕,关注GLP-1赛道》 ——2025年06月20日 《“民生10条”有望加快商保创新药目录完善》 ——2025年06月13日 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共提出十六条支持创新药的发展举措。 我国创新药热潮涌现,《措施》进一步鼓励“真创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药创新发展,2024年作出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的重要部署,202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发展。《措施》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进行疾病谱、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探索为创新药研发提供医保数据服务,推动进一步实现真创新和差异化创新。《措施》明确,医保准入方面,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需求、患者获益、市场竞争、研发投入等因素,由医保部门与创新药企业谈判形成同中国国情和市场地位相匹配、符合药品临床价值的医保支付标准。《措施》明确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在保障范围协同方面,探索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错位发展;在结算协同方面,探索推动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同步结算,通过共享数据,实现购买相应商业保险的患者在医疗机构端同步结算。此外,《措施》明确将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重大传染病、儿童用药、罕见病等重点领域。临床使用创新药方面,提出完善创新药医保支付管理,统筹考虑药学服务产出等因素,研究编制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 医保体系不断完善,新药进医保目录时间显著缩短,商保仍有开发空间。2024年1类创新药获批数量达48种,是2018年的5倍多。今年上半年,1类创新药获批数量接近40种。2018年以来,共有149种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占新增药品数量的17%;截至2025年5月底,协议期内谈判药医保基金支出已达4100亿元,带动药品销售金额超6000亿元。5年内新上市药品在当年医保目录新增品种中占比从2019年的32%提高至2024年98%。2024年新纳入医保目录的91个药品中,有33个实现了“当年获批、当年纳入”。新药从获批上市到纳入医保目录获得报销的时间,已从原来的5年左右降至1年左右,约80%的创新药可以在上市2年内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根据国家医保局,2024年简易续约药品平均降幅仅为1.2%,其中近80%以原价续约,93%的品种降幅未超过5%。18个增加新适应症并简易续约的品种,仅5个触发降价机制。另外还借鉴国际通用做法,对符合条件的药品实行了谈判后的医保支付标准保密。近年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也快速增长,2024年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9773亿元,同比增长8.2%,基本接近居民医保总体筹资水平,与居民医保超过95%的资金使用率相比,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水平和保障效率上仍有开发空间。 投资建议 行业周报 我们认为,《措施》的发布释放政策红利,助力“真创新”,有望进一步推动医保数据对研发及保险体系的赋能,提升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水平和保障效能上的发展空间及研发创新效率,促进医保和商保协同,支持创新药发展。建议关注:恒瑞医药、中国生物制药、石药集团等。 风险提示 药品/耗材降价风险;行业政策变动风险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等。 行业周报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勤勉尽责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保证报告采用的信息均来自合规渠道,力求清晰、准确地反映作者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此外,作者薪酬的任何部分不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公司业务资格说明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投资评级体系与评级定义 股票投资评级:分析师给出下列评级中的其中一项代表其根据公司基本面及(或)估值预期以报告日起6个月内公司股价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表现的看法。 买入股价表现将强于基准指数20%以上增持股价表现将强于基准指数5-20%中性股价表现将介于基准指数±5%之间减持股价表现将弱于基准指数5%以上 无评级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 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给出下列评级中的其中一项代表其根据行业历史基本面及(或)估值对所研究行业以报告日起12个月内的基本面和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表现的看法。 增持行业基本面看好,相对表现优于同期基准指数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相对表现与同期基准指数持平减持行业基本面看淡,相对表现弱于同期基准指数 相关证券市场基准指数说明: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港股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股市场以标普500 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投资评级说明: 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投资者应区分不同机构在相同评级名称下的定义差异。本评级体系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投资者应阅读整篇报告,以获取比较完整的观点与信息,投资者不应以分析师的投资评级取代个人的分析与判断。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未经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引用或转载。如经过本公司同意引用、刊发的,须注明出处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和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或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或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的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责,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关联机构无关。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也不应当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