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化学品公约及协定概述
- 四公约简介:包括《巴塞尔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鹿特丹公约》(促进某些有害化学品的国际贸易和环境管理)、《斯德哥尔摩公约》(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水俣公约》(消除汞及其化合物),分别针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化学品进行管控。
- 四公约联系与差异:四公约在化学品管控范围、核心原则和机制上存在差异,但均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 《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方针》:作为更具综合性的全球化学品安全管理框架,旨在实现2020年对化学品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良好管理,减少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影响。中国积极参与SAICM及四公约的签署、实施及履约。
中国政府化学品公约履约概况
- 管理概述:中国是最早签署并生效实施四公约的国家之一,不同公约由不同部门主管。
- 履约成果:中国积极参与履约,包括提交报告、开展能力建设项目、实施管控项目、完善法律法规、开展公众宣传教育等。
- 国际贡献:中国积极申请推动区域中心成立,推动公约谈判工作,并参与国际合作项目。
中国民间推动化学品公约及协定落实的行动
- 行动梳理: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在四公约涉及的多个领域开展行动,包括污染调查、政策推动、公众倡导、能力建设等。
- 巴塞尔公约:关注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废物无害化处置、海洋垃圾与微塑料、家庭源危险废物等。
- 鹿特丹公约:关注农药化学品污染调查、安全管理及可替代方式倡导、公众教育与倡导、法律与政策推进、污染调查等。
- 斯德哥尔摩公约:涉及POPs的污染调查、政策推动及公众倡导,包括二噁英、多氯联苯等,形式包括污染调查、政策倡导、公众教育等。
- 水俣公约:关注含汞废弃物、社区有害垃圾回收、汞排放及其污染的调研等。
- 涉及多个公约的行动:如全氟化合物、林丹等,以及PRTR制度相关倡导。
中国民间组织行动的挑战与机遇
- 议题设定视野层面:中国民间组织在国际视野和专业知识储备方面仍需加强。
- 行动过程层面:部分化学品检测成本高、技术要求高,限制草根组织参与。
- 行动效果层面:行动分散,影响力有限;企业对化学品管理缺乏了解,合作难度大。
建议与思考
- 民间行动:参考公约框架,推动政策完善,保持理性宏观视角。
- 政府治理:完善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公众参与。
- 化学品危害评估:加强环境与健康基础数据收集,开展长期研究。
- 公众关注:提升公众对化学品安全的警惕,减少使用含复杂化学品商品。
结语
中国民间组织在化学品公约履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面临挑战,需要加强国际视野和专业能力,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众参与,共同推动化学品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