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评价方法
生态环境部在2020年1-2月发布了4份疫情期间环境管理指导文件,无毒先锋对31省(市、区)生态环境厅(局)的公开情况进行了评价,方法为判断是否公开了4份指导文件的本地落地文件。
评价结果
- 全部公开:仅湖北和四川两省公开全部4份指导文件。
- 部分公开:16个省(市、区)部分公开,其中:
- 9省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摘要。
- 8省公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全文。
- 1省公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
- 6省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全文。
- 全部未公开:13个省(市、区)未公开任何文件,包括河南、浙江、河北等。
- 特定省份:广东、河南、浙江、湖南4个确诊人数过千的省份中,仅广东和湖南部分公开。
问题与建议
- 信息公开不足:部分省级部门仅公开摘要、新闻报道,或设定为依申请公开,且超过三分之一的地区4份文件公开数量为0。
- 建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主动公开全部环境管理指导文件,省级部门应给出统一要求或指导意见。
湖北省12地市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复盘
- 评价方法:根据生态环境部定期公开的环境监管信息,对湖北省12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的18项评价指标进行人工搜索评价。
- 结果:
- 环境应急监测:12地市均公开对水源地和空气监测,但仅5地市公开地表水监测结果,7地市公开污水处理厂监测结果。
- 医疗废弃物/废水处理:12地市均公开常规医废处理厂信息,但仅4地市公开应急处理量,均未公开排放监测结果。
- 公开情况对比:武汉、黄冈、黄石、襄阳4地公开最多(14项),鄂州、咸宁最少(9项)。
- 问题:均未披露常规医废处理厂和应急处置设施排放监测结果。
- 建议:高级别部门应要求强制性公开监测结果,固定公开周期和格式。
总结
31省(市、区)在疫情期间环境管理指导文件信息公开方面存在显著不足,仅湖北和四川全部公开,多数省份仅部分公开或未公开。湖北省12地市的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同样不完善,尤其缺乏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建议省级部门统一要求,定期以固定格式公开环境信息,尤其是监测结果。